关于评选“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9-04浏览次数:3665

      请07级同学认真阅读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9月8日前将所需材料交至学办,学办择优综合考察后推荐1人上报学生处,由海协基金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公布资助名单。

 

各院(系):
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决定对我校贫困大学生进行第三轮资助,申报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初审公示后推荐,最后报学生处,由海协教育基金会审定后确定资助对象。
一、资助对象
江苏省境内在籍在读、品学特别优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二年级学生(不含接受成人教育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每年每人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贴费8千元人民币。连续资助到本科毕业。学杂费、住宿费分学年发放,生活费分月或季度发放。
三、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15%.对某一门学科比赛获省级以上重大竞赛一等奖的可优先考虑。
3、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5、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一个学期不少于两次。
6、归侨侨眷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申报名额及资助金额
总名额:十二名      8000元/人/年

院(系)限报条件
限报
名额
二年级在校生人数≥300人
2名
二年级在校生人数<300人
1名

五、跟踪考核
基金会与大学每年将对受助大学生进行跟踪考核,符合资助条件的继续发放,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取消受助资格。空缺名额在同年级中补充推荐。
六、上交材料
1、“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申请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2、东南大学奖助学金获得者情况登记表(一份纸质版)
3、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Excel格式)(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4、家庭经济状况详细说明(说明请尽量详尽)
5、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该表在上次07级年级大会前所下发的宣传小册子内页,需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签章)
6、院(系)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
7、院系加盖公章的品学鉴定
请于9月12前将上述材料交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地点: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23室
联系人:童伟  马慧
电话: 52090282
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东南大学学生处学办
2008年9月4日
 
 
附:“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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