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征集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23浏览次数:3555

女兵征集公告

       今冬女兵征集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热忱欢迎广大女青年报名应征。现就女兵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1、征集对象。我省女兵征集的主体为本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和2009年普通高校大学应届毕业生,视情征集少量应届高中毕业生。
2、优先征集对象。烈士亲生女儿和同胞姐妹、驻苏部队(武警)现役干部亲生女儿、省以上命名表彰的民兵先进集体的女民兵等。
3、不征集的对象。通过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女青年,高中在校生和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大专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周岁。
2、基本身体条件: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大学生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以上,高中毕业生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以上;。
3、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程序方法
       女兵征集,按照报名、初检初审、体格检查、面试考查、政治审查、审批定兵等程序进行。兵役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应征女青年身体、文化、年龄、政治面貌、形象气质、才艺专长等进行考评打分,综合评分作为审批定兵的重要依据。具体程序详见各报名点。
1、              报名。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征女青年到省、市征兵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同时,接受年龄、学历初审和身体初检,并根据基本条件量化打分。
2、              初检初审合格后,按照积分高低,确定不超过任务数3倍的正式体检人员,统一参加体格检查。
3、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得分高低确定政审人员名单,由县级征兵办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组织政审。
4、              面试考查。重点对个人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进行全面考查打分。
5、              根据初审初检和面试考查的综合得分,在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预定兵员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6、              优先征集对象不参加打分排名。体检政审合格,即批准入伍。
 
四、报名时间、地点
       省、市两级征兵办公室均设立报名站。
       各省辖市征兵办公室接受本辖区内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户籍在本地大学毕业生、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报名时间统一为10月30日。
       省征兵办公室主要接受驻宁的部省属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烈士亲生女儿和同胞姐妹、驻苏部队(武警)现役干部亲生女儿、省以上命名表彰的民兵先进集体女民兵的报名。报名地点在南京市童家巷25号,报名时间为10月28日至30日。电话:80855293。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征女青年除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4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外。在校大学生须带学生证、高校教务处证明、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大学毕业生须带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带高中毕业证书、高考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
       军队(武警)干部亲生女儿、烈士亲生女儿或同胞姐妹报名时,须携带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的证明函,军队(武警)干部女儿还要携带其父(母)亲军官(警官)证;是党员的要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证书和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不符合征集条件或证件材料不齐者不予报名。
 
                                   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09年10月21日
 

女兵征集评分标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要求,今年女兵征集实行量化打分、积分排名。量化打分的要素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学历、政治面貌、年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国防部办公室要求,必须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排名,确定入伍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具体评分标准分四大项:
 
一、身体基本条件(三项)
1、  身高。合格标准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高可加15分。
2、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1分,最高减15分。
3、  视力。合格标准大学生为左眼4.5(0.3)、右眼4.6(0.4),高中生左眼左眼4.5(0.3)、右眼4.7(0.5)。每眼每增加0.1加1分。最高可加15分。
 
二、学历条件
1、  高中毕业生加50分。
2、  大学毕业生、大专加70分、普通本科加85分、重点本科加100分。
3、  大学在校学生。大专加55分、普通本科加70分、重点本科加85分。
 
三、面试考查
主要对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进行现场考查,在70-100分之间打分。
 
四、以上三项得分总和后,是党员的加15分,年龄为22岁的加10分,21岁加20分,17-20岁的加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