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长文化专项经费”(2016年第2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09浏览次数:1385

关于申报“校长文化专项经费”

2016年第2期)的通知

 

各校区团委、各院系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团中央和团省委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围绕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学校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东南大学共青团2016年工作要点,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形式,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实施东南大学“文化育人”的系统工程,校团委决定启动“校长文化专项经费”(2016年第2期)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各院系团委及所属学生组织;

(二)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

(三)校学生团体联合会及其所属学生社团;

 

二、申报审批及活动开展日程:

 

97

校团委发布申报通知

98-918

院系团委、各学生组织将活动申报至上级管理部门

919-924

“校长文化专项经费”管理小组审批

925

校团委发布立项通知

926-1231

各院系团委、各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根据立项情况开展活动

11-18

校团委组织人员验收立项活动开展情况,并根据验收成果拨付经费并完成报销

 

三、申报主题

“校长文化专项经费”(2016年第2期)的重点资助活动方向为以下六个方面:

1. “中国梦”成长工程相关活动;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

3. 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活动;

4. 大学生“三走”主题体育活动;

5. 2016东南大学毕业季”相关活动;

6. 围绕重要节庆日举办的主题教育活动,抓住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党史国情、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形势政策等教育活动。

 

四、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范围的各院系团委及所属学生组织和校级学生组织所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校园文化活动均可申报。所申报开展的活动应以全面提升学生素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为目的,让参与其中的学生真正受益。同时,所申报的活动应兼具导向性与时代性,将培养学生的文化才情与激发校园的文化活力有机结合起来。

2.按照“校长文化专项经费”的整体布局,2016年下半年将优先资助围绕大主题开展的重要活动。除此以外,对院系团委和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团体长期坚持开展的产生较大影响的校园文化中的品牌活动,将予以考虑给予支持。

3.凡申报“校长文化活动专项经费”的单位均应认真填写《东南大学“校长文化活动专项经费”活动申报表》(附件1)。

为了简化工作流程,各院系团委的活动申报表直接通过办公系统发至校团委罗澍。各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提交初审后的活动汇总表,具体提交安排为:

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的活动申请表统一提交至校团委文体部,联系人:徐涵 手机号码:15051866399  邮箱: 1251411983@qq.com;

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申请表提交校学生团体联合会,联系人:周子杰  手机号码:15151862518 ,邮箱: bestseuz@163.com

4.本次申报的截至时间是918日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活动管理:

1.凡通过“校长文化活动专项经费”立项的活动在宣传时须统一海报格式,具体要求为:海报上添加团徽和校徽;注明“校园文化专项经费”资助项目;主办方为院系(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承办为院系级学生组织或学生团体全称;项目名称须与校团委发布的立项通知文件的名称一致。所有宣传用语应当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

2.凡最终通过立项的“校长文化活动专项经费”活动在完成后一周内须将活动相关新闻信息,包括通讯稿、照片和视频等发送至校团委文体部罗澍处。

 

六、经费的划拨和报销:

1.凡是获“校长文化专项经费”立项资助的活动,校团委将采取报销制,报销前统一填写好财务报销清单;

2.活动结束后的经费划拨和报销时,各活动组织单位需提交相关活动的新闻报道、总结等材料,逾期不交者将不予报销。

 

七、文化专项基金管理小组:

(一)专项管理小组成员构成:

    长:张 璐          

副组长:罗                                  

     员:孔祥羽      周子杰      王敬晗

      (二)专项管理小组职责:

1. 对提交的活动申报材料做出是否同意立项的意见,对于经过修改可立项的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

2. 审核活动申请时应兼顾各校区、各类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

3. 在活动审批过程中应注重对活动内容的把握,突出主题和创新形式;

4. 在活动的进行过程中,委派专人对活动实施的效果进行考察。

 

按照校团委2016年工作部署,“校长文化专项经费”(2016年第2期)将进一步减少支持的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努力提高支持的校园文化活动的质量。希望各院系、各校级学生组织和各学生团体积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与认真实施“校长文化专项经费”(2016年第2期)活动的申报工作,为建设具有东大特色和东大气派的“文化育人”的体系,培养和谐发展与德才兼备的拔尖创新人才做出贡献。本通知的具体内容由校团委文体部负责解释。

 

    附件:“校长文化专项经费”申报表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201697


 

附件1

    “校长文化专项经费”申报表

 

院系/学生组织名称

所在校区

 

 

活动主题

*“中国梦”成长工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

*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走”运动

*2016东南大学新生文化季

*重要节庆日

活动名称:

活动简介及预期效果(可附页)

活动预算总额

印刷、宣传类经费

购买活动器具类经费

 

 

 

院系团委/学生组织意见:

 

                         (签章)

专项管理小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