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7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7浏览次数:1057

 

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7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  4500

国家助学金二等  3500

国家助学金三等  2000

三、 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

 

院系

一等

二等

三等

备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1

21

54

含无锡分校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2018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3、申请人需通过资助服务-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在系统中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需进行公示。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报教育部。

四、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

1019日前:学工系统申请并按照各年级要求,提交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1020-23:学院评审。

1024日前:系统内公示评审结果并提交至学生处。

2、各学院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天,并于20171024日前将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评审报告)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五、申请材料

纸质版:评审报告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联系人:杨玲玲          联系电话:52090282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013

 

附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