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7浏览:1369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105号)的要求,现将东南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

别突出。

  1. 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2. 符合东南大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3.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前10%,且无首修不及格。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特等奖奖励,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学生本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专利,必须为发明专利且已被正式授权,学生本人必须为第一授权人(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须通过艺术指导中心专家鉴定)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以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含)的全日制本科生学生人数为标准,分配名额。


2018

2017

2016

名额

5

5

4


四、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

(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学院确定出国家奖学金人选后须在学院网站公示至少三天,我校在向中央主管部门报送名单及推荐材料之前,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央主管部门。

(四)评审细则

1.学生根据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请,提交《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各学院根据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处;

3.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汇总并提交东南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向全校师生公示五

五、评审主要内容

(一)材料完整性。主要指上报材料是否及时、齐全、完备。

(二)程序的规范性。主要指国家奖学金初评和审核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三)条件的相符性。主要是指入选学生的总和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批复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向获奖学生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奖学金,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七、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时间(信息学院

(一)破格申请的学生请先通过学院初审,请各年级在92912:00前收取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表(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初审,并于930日前提交至信息学院学办各年级辅导员处,经东南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评审。

(二)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服务-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信息门户进行审核(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2019国家奖学金),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三天

奖项

系统申报

纸质版文件

国家奖学金

927-930

1010日中午12点前

其中纸质版材料交至学办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
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提交东南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向全校师生公示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的初审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部。

(五)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六)材料提交要求: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

PDF填写请务必使用Acrobat Reader X以上版本,如果没有相关版本,请安装附件中的exe安装包

院系评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表发至辅导员

 个人事迹介绍(不少于3000字)一份

具体填写请参照《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附件3)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5)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附件1: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pdf

附件2: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3: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4配套使用PDF编辑器.rar

附件5: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6: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