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办理中、外文成绩单和学历证明规定

时间:2008-03-06浏览:6692

第一条办理范围为在校学生和已毕业的我校学生。    
第二条办理中、外文成绩单和学历证明程序如下:    
1、办理中、外文成绩单,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到档案馆提取成绩档案。    
2、持成绩单到教务科加盖成绩专用章和骑缝章。    
3、在校学生办理出国成绩单,须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取成绩单,到档案馆制作翻译件,持成绩单和交费单到教务科加盖成绩专用章和骑缝章。    
4、在校学生只需办理中文成绩单者,须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取成绩单,到教务科加盖成绩专用章。    
第三条  办理中、外文成绩单和学历证明的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2∶00~4∶30。    
第四条  本条例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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