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时间:2008-04-07浏览:4638

****请申请的同学到电子公告牌“下载区域”下载表格,仔细阅读文件,对照相应条款,填写申请表并附上个人事迹(5000字以上),在本周四中午12:00前送学办,学院择优评审后推荐1人上报学校学生处,学生处进行评审后上报省教育厅。

****根据文件要求,省先进班集体拟向学生处申报06-07学年校先进班级040053班。


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普通高校本科在籍学生。

二、  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学习刻苦,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    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院(系)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    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经济管理学院、交通学院、临床医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各院(系)限报两人,其余各院(系)限报一人;“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各院(系)限报一个;先进班集体为差额评选,由学生处统一评审。

各院(系)请在4月11日16:00之前将推荐省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及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报至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请到学生工作网站下载中心(校主页——人才培养——学生工作——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上报材料需为打印件,表格形式不可做改动。

先进个人材料请注明申报“三好学生”还是“优秀学生干部”,并注明学号。

联系人:童伟  江莉莉

联系电话:52090282 52090283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