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05支部、06-07联合支部各位党员、预备党员和即将发展入党的同志通过缴纳“特殊党费”为灾区贡献力量,帮助灾区群众共度难关,捐款请直接交给所在支部的党小组组长或负责人。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校党组〔2008〕13号
关于支援抗震救灾交纳“特殊党费”的通知
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我校广大党员心系灾区,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上级组织部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组部组电明字【2008】24号通知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交纳“特殊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参照江苏省一些单位的有关做法,我校对“特殊党费”交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特殊党费” 由党员自愿交纳,各基层单位组织秘书代收,钱款交至校财务处学校党费专户,党委组织部将此款项汇交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代转。党员一次交纳1000元(含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中央组织部开具《党费收据》;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校财务处为基层党组织出具“特殊党费”收据。
2、实行“特殊党费”交纳情况每周一、周三报告制度。请各基层党组织实时将截止到每周一、周三下午4:00时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情况汇总表(累计的最新情况)及典型事例通过办公系统报党委组织部何熠信箱。联系电话:83792065、52090134。
3、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交纳“特殊党费”,建议金额为:副省级8000元,厅局级5000元,正处级2000元,副处级1000元,多捐不限。
4、本通知发出前已自愿交纳过“特殊党费”的党员,若自愿再次交纳“特殊党费”,其交纳金额可累计。
5、请各基层党组织将本补充通知公开发布至各党支部。
附件:“特殊党费”交纳情况汇总表。
东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