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去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同学注意

时间:2009-03-08浏览:3734

由于教务处一直未下达文件和获奖同学名单,故无法统一认定学分,

 

请在2008年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奖的同学(包括省赛获奖),以参赛小组为单位,复印证书,提交学分认定表,到学办前来认定竞赛学分。

 

具体要求见【下载专区】“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2008修订版)”及“东南大学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学分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