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电子设计竞赛报销发票的通知

时间:2009-04-03浏览:4493

     为了鼓励和支持同学们参与电子设计竞赛,学院拨款报销部分比赛经费。即日起至4月7日中午13时,请下载附件中的表格(每张发票填写一行),认真填写,签字后主动联系学习部许涛(15950511302)提交,记录总额。经费由各组发票提交情况报销,原则上每组报销额度不超过200元。

 

信息学院电子设计竞赛经费使用记录.doc

 

    报销审批手续为:项目学生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秘书作经费记录院系项目经费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图书资料再加盖图书管理章)财务处报销→领取报销款,签字确认

 
    比赛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加工制版费、耗材、复印、打印、上机(学校财务处网卡发票,购买时请向售卡部门索取)、少量资料费等费用。发票必须为盖有单位税务章的正式发票。不接受其他种类收据和发货单,不接受定额发票、打车票、通信费发票、无对方税务专用章的发票等不正式的发票。在开具发票的时候请尽量合并开具,避免过多的小面额发票并附加加盖财务章的清单。
 
    请务必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①每张发票上必须有发票经手人和队长的亲笔签字;
 
②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蓝色、圆珠笔均不可以)写在每张商业发票的右上角
 
③电子元器件发票单张超过100元、复印打印单张发票超过100元、办公用品发票单张超过100元发票,需附对方填写并盖财务章详细清单(含规格名称、单价、数量和总价);
 
④每项项目的上网费用报销额度上限为30元;
 
⑤图书发票报销后需加盖学院图书资料室图书管理章,并上交SRTP实验室;
 
⑥严禁虚开增开发票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经费支持,项目判为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