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说明

时间:2009-09-16浏览:4271

接学生处通知,关于老生贫困生认定有两点说明

1、今年需重新在学工系统中进行老生贫困生认定(去年有过一次);

2、院系按照学生处下发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进行评定,在学工系统中申报的学生需同时提供最新“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传真件)“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人亲笔签名)纸制版,以建立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截止时间: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5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提供2份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大一入学时所填的旧表有效,只需要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但因为已经过去2年,不能反映最新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最后的认定。如果18号交表有困难,请和我联系,大家可先上“学工系统”提交网上申请,并尽快将纸质表送到学办,以免耽误学生处认定,从而无法申请各类助学金和贷款等。

 

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修改稿).doc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即可)

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