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时间:2010-06-13浏览:4993

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1、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应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科学精神、科学作风和科学方法方面的训练和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为此必须加强项目实施中的过程管理,严格的规范化的中期检查是其中最主要的管理环节之一。

2、根据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内容和具体目标,项目的执行时间可定为13年,中期检查规定为每半年一次,即一年期项目至少为一次,三年期项目至少为五次。

3、中期检查由项目指导教师所在院系聘请三名副教授职称以上(含)的教师组成专家组负责实施,但须预先将具体安排报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以便办公室随机派员抽查。

4、中期检查须根据“项目认定书”所规定的工作进度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给出恰当的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专家组应提出及时终止项目运行的建议。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进度等要求,专家组应进行实事求是的审核,并给出同意与否的结论。最后由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公室”认定并通知执行。

5、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组必须对研究实践活动做详细的记录。中期检查时,项目组应向专家组提供阶段性的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结题验收时,应提供全套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

6、每次中期检查以后,院系须将每个检查项目的“中期检查表”(见附表)提交给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存档,并由办公室汇总后,向教育部或江苏省教育厅作项目进展情况的年度报告。

 

附表: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院系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国家 □江苏省

学生负责人

 

指导教师

 

一、项目进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日期

四、院系指导小组意见:

 

 

 

                                   签字:            日期

注、表头及第一、第二栏由学生负责人填写。

 

院系章(复印无效)

                                    院系创新计划项目指导小组组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