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东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系 团委
三、协办单位:电气工程学院
四、参赛单位:
1、甲组(大系组):(13个)
建筑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环境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人文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交通学院 医学院
2、乙组(小系组):(14个)
数学系 物理系 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习中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吴键雄学院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
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焦廷标馆南面广场(大学生活动中心)
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体育馆前
六、 参赛办法:
1、甲、乙组各院系派出3支参赛队伍,分别由大一大二学生、大三大四学生和研究生组成(研究生不分甲乙组)。名称为本科生低年级组、本科生高年级组、研究生组。每组别上场人数为男生20人、女生5人。
2、各院系报名将参加的组别以及各支队伍的负责人,具体参赛人员由各院系自行组队,无需报具体参赛人员名单。
3、由于乙组有些院系按照本规定还不能够组成代表队(人数不够),可以跨院系的方式组成混合队参加比赛,但混合队局限于本组别,并且最多只能由2个院系组成一个代表队,计分按照各院系最终上场人数的比例乘最后得分来计算。
4、报名截止时间:
七、竞赛办法:
1、比赛共分三大组别,分别为本科生低年级组,本科生高年级组,研究生组。
2、比赛分上下两个半区,本科生每半区分2个小组,每小组至多3支队伍。研究生每半区分4个小组,每小组至多三支队伍。
3、各院系在赛前派代表抽签分组,每个院系本科低年级组、本科高年级组分组情况相同。
4、小组赛为单循环制,本科生每小组第一名晋级四强,第二名为五到八名。研究生每小组第一名晋级八强。
5、研究生比赛将在四牌楼校区(含丁家桥校区)、九龙湖校区二个赛区进行,两个赛区各决出前四名,并在各赛区进行淘汰赛分别决出四强队伍及五到八名队伍。两赛区前两强队伍于九龙湖赛区进行决赛。
6、各比赛场地赛道中心线至两端红色记号线各定为
7、上场拔河人数为25人,其中男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女生不得少于5人。对手相同的三场比赛中不得更换队员。每位队员需携带校园卡或学生证到场。
8、每局比赛规定时间为45秒,如在规定的45秒内两队比赛未结束,则按大绳标志线过中线多者为胜方。
9、裁判可视危险程度,宣判正在进行中的比赛中断,并以绳子中心记号区的位置判定胜负。
10、小组赛积分规则: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小组赛结束时如遇积分相同,根据两支队伍间的胜负决定进入8强。如三个队积分相同,则比较胜负局的秒数,用时最少者获胜,如仍相同,则择期重赛。
11、赛中发现舞弊者取消比赛资格,并取消该院系比赛所得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别前4名分别颁发奖品及奖牌。
2、本次比赛设若干名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及奖品。各个院系我们将根据具体成绩计分,总分最高者捧得“大力杯”。
九、注意事项:
1、参赛队员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以便核实。
2、比赛期间应服从裁判员,若对裁判员的判罚有疑义,由各队的领队向裁判长申诉。
3、参赛队不得迟到,若比赛开始15分钟后未到场,则作弃权处理。希望各队遵守比赛时间,有特殊原因的,提前告知,不要无故弃权。
4、如果比赛遇到下雨天气,若无组委会通知,则照常进行。
5、比赛期间,组委会不统一安排车辆。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比赛所有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东南大学体育系
附一:报名表:
请于
院系名称: | |||
领队(建议为老师,请注明联系方式): | |||
组别 | 是否参加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本科生低年级 | | | |
本科生高年级 | | | |
研究生 | | | |
附二:优秀组织奖及“大力杯”评比细则:
为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好最佳组织奖,现在综合考虑竞赛组织的各有关环节,确立以下评分细则:
一:分客观部分、主观部分两大类,内容及分值如下:
(一)客观部分:
1. 竞赛成绩:
项目及名次 | 本低甲 | 本高甲 | 本低乙 | 本高乙 | 研究生 |
第一名 | 60 | 60 | 60 | 60 | 60 |
第二名 | 40 | 40 | 40 | 40 | 40 |
第三名 | 30 | 30 | 30 | 30 | 30 |
第四名 | 20 | 20 | 20 | 20 | 20 |
第五~八名 | 10 | 10 | 10 | 10 | 10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2. 遵守纪律:
有迟到(在比赛开始的十五分钟以内):迟到一分钟扣十分;有不符合要求的参赛队员参赛的、不听从裁判长最终决裁的,取消参评优秀组织奖资格。
(二)主观部分:
1. 领导重视、教练、领队尽职尽责,组织得力:加10—30分;
2. 运动员举止文明、精神面貌佳:加10—30分;
3. 安排啦啦队、助威鼓劲:加10—30分;
4. 宣传及时得体,加:10—30分。
二、竞赛成绩总分最高的院系捧得“大力杯”,客观和主观部分总分之和较高的院系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评比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在决赛现场宣布并颁发奖牌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