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学年非毕业班学生学分核对的通知(5月11日更新)

时间:2011-05-11浏览:3320

http://jwc.seu.edu.cn/admin/disp.asp?id=4923

 

关于10-11学年非毕业班学生学分核对的通知和说明:

http://jwc.seu.edu.cn/admin/information/files//20110511143621.doc

 

各位同学:

1、此次网上发布的学分为同学们10-11学年第一、二、三学期以及20108月暑期重修班同学们所选的所有课程的学分数,包含:正常修课课程(含人文公选课程、通识类选修课程等)、免修课程(不记入收费学分数中)、重修课程(包含及格重修课程和不及格重修课程);统计表中按照上述条目分项列出。凡已选课程但缺勤缺考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费。

2、同学们可登录http://my.seu.edu.cn校园网信息门户,在输入一卡通号和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后,依次点击教学服务、教学查询,查询自己的选课明细。

如图:

“是否有效”那一列如果为“无效”,则表示不计入学费。

3、少部分同学因在10-11学年发生了学籍异动(如:转系转专业、休学后复学、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等),执行的教学计划发生变化【如某位07级的同学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至08级,则该同学的教学计划就由原来的《07指导性教学计划》变成为《08指导性教学计划》】,因此同一门课程的学分数有可能会发生变化(如06级的高等数学为6学分,而07级的高等数学为5学分)。如对学分有疑问,请先至本院(系)教务助理老师处核实。

409-10学年多计学费的毕业班同学,此次予以一并公布。财务处将根据此数据,按照80/学分,将多收取的学分学费退还给该部分同学。

5、财务处将根据记入此次缴费的学分(包括正常修读课程、重修课程、跨专业选课、人文公选、通识类选修等,并扣除09-10学年多计算的学分数),按照80/学分的标准收取按实结算10-11学年的学分学费【参见《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暂行)》】。

6、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学费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收取。

 

此次学分核对期为2011427-511,如有同学发现选课记录有误,九龙湖校区的同学可以向seujwc@foxmail.com邮件地址发送邮件,也可以在工作时间直接到教五101室教务大厅(联系电话52090218)反映;为避免同学们在校区间往来的麻烦,四牌楼校区和丁家桥校区的同学可直接向上述邮件地址发送邮件或者拨打52090218反映问题,在与院(系)核实后教务科将予以更正。

 

注:如采用邮件方式反映问题,请在邮件中写清楚自己的一卡通号、学号、姓名、手机号码、有问题的课程的学年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以及为什么该门课程不应该计入学费的理由。以便及时为你处理问题。

 

非毕业班同学10-11学年学费的补、退将在暑假开学前,与11-12学年学费预交同时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教务处、财务处网上公告。

 

相关规定摘录如下:

    07级及以后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其收费方式采用预收结算制。预收结算制是指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缴一学年学费,在该学年结束时根据该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所修课程学分学费的总额按实结算,如超过预收部分的,不足部分在下一学年缴纳预缴学费时一并收取,未到预收额的,结转下一学年冲抵预缴学费【摘自《东南大学学生收费及退费管理办法(暂行)》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暂行)》】。

 

10-11学年非毕业班学生学分统计结果(5月11日更新):

http://jwc.seu.edu.cn/admin/information/files//201105111436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