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办理中、外文成绩单和学历证明规定

时间:2011-10-24浏览:3932

第一条    办理范围为在校学生和已毕业的我校学生。    

第二条    办理中、外文成绩单和学历证明程序如下:    
1
、办理中、外文成绩单,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到档案馆提取成绩档案。
    
2
、持成绩单到教务科加盖成绩专用章和骑缝章。
    
3
、在校学生办理出国成绩单,须先向所在院()提出申请并提取成绩单,到档案馆制作翻译件,持成绩单和交费单到教务科加盖成绩专用章和骑缝章。
    
4
、在校学生只需办理中文成绩单者,须先向所在院()提出申请并提取成绩单,到教务科加盖成绩专用章。
    

第三条    办理中、外文成绩单和学历证明的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2∶004∶30    

第四条    本条例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部档案馆地址:图书馆南侧上五楼
九龙湖图书馆地址:行政楼五楼
具体地址和电话可在档案馆主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