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8-25浏览:3261

关于做好“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请各年级根据辅导员通知安排,及时完成综合考评。

各院(系)

“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是对学生的一项综合评价,是学生申请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包括学生自评、班级评定、辅导员评定和组织评定四个阶段,各考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考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参考考评的学生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2级除外);

2、学生自评阶段:由学生填写《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表》(由院系保存)并登录学工系统进行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自评,时间安排:822-826日;

3、班级评定阶段:由辅导员带领班级进行评定,时间安排:827-829日;

4、辅导员评定阶段:由辅导员进行评定,时间安排:830-94日;

5、组织评定阶段:由学生处进行最终审核,时间安排:830-94日。

6、注意事项:

(1)    学工系统使用说明请点击阅读页面左上角帮助,如有其它学工系统使用中的技术问题,可直接与金智公司联系。

(2)    提别提醒:若学生总评为甲则第一项“政治行为”必须为甲;有违反校纪校规现象且不听劝告,或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校纪处分则第六项“遵守校纪校规”为丙。

 

联系方式: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江莉莉       52090283

          金智公司             蔡老师       52090048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