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考场纪律的通知

时间:2013-01-03浏览:3165

关于重申考场纪律的通知

    请各位同学考前请认真学习考试纪律及处罚规定,明确学校对作弊学生的处罚措施及导致的后果。自尊自爱,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特别提醒:

1. 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必须带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考前须接受监考教师查验证件。证件不齐且无法证明身份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学生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入场,已经携带的,请务必关机并关闭闹钟后放置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不得随身携带。

3.学生考前应检查、清空课桌抽屉,抽屉内不准留有任何书籍、纸条和其他写有文字的物品。

4. 学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座,未经允许不得自带草稿纸。书包、笔袋、纸巾和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必须放置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