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操管理规定

时间:2013-02-25浏览:284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进一步完善学生早操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如下,以确保学生早操锻炼的质量和效果。
  1、本学期一、二年级早操为跑步,线路与考勤地点同上学期。跑步时请按照规定的线路有序进行,不得超越近道、逆向跑进,不得穿拖鞋、打伞,以免发生意外,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
  2、必须持本人一卡通进行考勤,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为他人代刷。如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由值班教师记录卡号和学号,上报给各院、系,本学期早操按不合格论处。
  3、凡因伤、病(住院)等原因不能参加早锻炼者,必须由本人提供学校指定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经与院系(党委副书记签署相关意见)和体育任课教师(了解具体上课情况)核实后,由体育系酌情处理。相关材料须在突发情况发生后十日内提交,联系方式:5209082183795570或发邮件至tyxk18@163.com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四个长学期的早操锻炼,每个学期出勤次数达到45次为合格(不含雨天、节假日等,),因此对于早操过程中忘记带卡、遗失卡等情况不再登记。凡出操次数达到50次者,体育总成绩加2分;55次者加3分;60次以上者加4分;满勤加5分(体育总分最高为100分);所有出操记录以体育系管理系统为准。
  5、体育保健班学生能否出操,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情况决定,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医院核实,院、系党委副书签署意见后,由体育系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6、学生早操地点按照院、系住地就近的原则进行管理。九龙湖校区早操时间6:407:20分。本部和丁家桥的早操时间为7:007:30分。

7、凡是在一、二年级的每个学期内,早操达不到规定次数的同学,必须在三年级以上的学期内进行重修,每次重修达到45次者方为合格。
  8、由于恶劣气候等特殊情况,不再进行刷卡考勤,是否出操以播放广播为准。

9、学生应通过体育系网站及时查询自己相关的出操信息,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者,请及时发邮件至tyxk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