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时间:2013-05-09浏览:3286

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表彰普通高校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苏教学〔2013〕7号

各市教育局、团市委,各普通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引导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刻苦学习,进一步在全省高校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对周雨慧等1046名省级“三好学生”、 陈霖等965名优秀学生干部和东南大学建筑学院011102班等824个先进班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希望全省高校大学生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上狠下功夫,在提高综合素质上狠下功夫,在提高实践本领上狠下功夫,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受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先进事迹,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强化高等学校育人功能,在校园内唱响时代主旋律,为实现“两个率先”培养出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附件: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

 

江苏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