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南 大 学 教 务 处
(2013年修订)
总 则
一、学生课外研学是东南大学“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学、网络助学四位一体”本科教学新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中。从2003级起,东南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每位学生必须通过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和研学作品等多种途径取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分值,完成2个课外研学学分,作为毕业的必要条件。
二、课外研学分值的获得,以“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为原则,并以学生是否得到实践能力、合作能力、表达能力、创新精神等多种能力的培养为依据。
三、学生取得课外研学分值的主要途径:
1、参加国家级、省级、基于教师科研的SRTP项目、校级和院(系)级SRTP项目;
2、参加学科竞赛;
3、提交研学作品;
4、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等相关授权;
5、听学术讲座并撰写报告;
6、其他研学活动。
组 织
四、为保证学生课外研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东南大学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教务、科研、设备、财务、学生和团委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并负责日常管理。各院(系)成立“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课外研学活动的日常工作,包括主持或参与学生课外研学分值的评定。
学分分值认定
五、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系)级等各级别SRTP项目的研学分值认定:
1、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系)级等各级别的SRTP项目活动的学生,须完整经历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制定→实验研究(或设计制造、或调查研究)→撰写报告或论文→书写心得体会→答辩的全过程,并通过结题验收,方能取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分值。
2、国家级和省级SRTP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主持结题验收。校级和院(系)级SRTP项目的结题验收须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实施。结题验收时,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到场共同汇报和答辩,并提供项目任务书所确定的各项成果以及汇报用的电子文档等相关材料。
3、项目结题验收成绩由专家组评定,并记载在《东南大学国家级、省级SRTP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一)、《东南大学基于教师的SRTP(校级重大)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二)和《东南大学SRTP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三)上,学生取得的课外研学分值根据验收成绩与项目级别计算确定(计算方法详见本条第4款)。
4、课外研学分值的计算方法
(1)项目总分值
项目总分值=项目基本分+项目附加分。
项目基本分按表1计算。
表1 项目基本分
参加人数 验收成绩 | 1人 | 2人 | n人(3≤n≤10) |
优秀 | 3 | 5 | 7+1.0(n-3) |
良好 | 2.5 | 4 | 6+0.5(n-3) |
通过 | 2 | 3 | 4+0.2(n-3) |
不通过 | 0 | 0 | 0 |
当项目验收成绩为通过及以上时,可获得项目附加分,项目附加分按表2计算。
表2 项目附加分
一般项目 | 校级重点项目 (3≤n≤10) | 校级重大项目 (3≤ n≤10) | 省级项目 (3≤n≤10) | 国家级项目 (3≤n≤10) |
0 | 1+0.2(n-3) | 2+0.5(n-3) | 4+1.0(n-3) | 10+1.5(n-3) |
注:基于教师科研的SRTP的研学学分分值按校级重大项目处理。
(2)项目成员分值分配
各成员承担工作量的多少由学生负责人与各成员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比例协商确定,并经指导老师审核后填写在“项目结题验收表”中。
学校、院(系)两级SRTP项目成绩等级为“优秀”的合作项目中个人得分不得大于3分;成绩为“良好”的合作项目中个人得分不得大于2.5分;成绩为“通过” 的合作项目中个人得分不得大于2分;省级合作项目中个人得分不得大于6分;国家级合作项目中个人得分不得大于9分。
(3)成绩评定标准
优秀:系统完整地完成了研学全过程、工作量大、完成质量高、创新特色较明显。
良好:系统完整地完成了研学全过程、工作量较大、完成质量较高。
通过:系统完整地完成了研学全过程,达到自主研学的训练要求,通过结题验收。
不通过:未完成研学全过程,没有得到应有的训练。
对于未通过验收但尚有改进潜能的项目,可在验收专家组同意的前提下,经改进与完善后,申请第二次验收。
六、参加学科竞赛的分值认定
1、校级学科竞赛的学分认定以学校颁发证书所标注的学分为依据;
表3 学科竞赛分值
校优秀奖 | 省级三等奖 校二、三等奖 | 国家三等奖 省级二等奖 校一等奖 | 国家二等奖 省级一等奖 | 国际二等奖 国家一等奖 | 国际特等、一等奖 国家特等奖 |
0.5 | 1.0 | 1.5 | 3.0 | 4.5 | 6.0 |
注:A、若为团队获奖,团队中所有学生均可获得表列的相应分值。
B、同一内容或同一作品参赛多次获奖者,只计其中最高奖的分值。
C、竞赛所获得的分值由学科竞赛系统与学分认定系统对接,不需填写认定表。
七、研学作品的研学分值认定
未纳入SRTP项目但能提交研学作品(制品、设计、论文、报告、规划、软件等)的学生也可获得相应的研学分值。但须由学生填写附件四之一~五项,并向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提供作品及相关的研学材料,包括文献综述、调研报告、研究或设计方案、图纸、实验记录、论文或报告、软件、心得体会等材料中所应该有的部分。经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通过答辩等形式认定验收后方可获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分值,研学分值按照校级SRTP一般项目总分值的0.8倍计算。
如作品形式仅为论文或报告,则必须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文献综述或调研原始资料等,交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审查,审查意见填写在附件四之第六项中。
审查或答辩过程中,如发现作品有抄袭、盗用等舞弊现象,则按照学校相关条例,从严处理。
八、论文的研学分值认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相关学术刊物发表/录用论文或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经院(系)课外研学指导小组检查认定有效后,可获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分值。
1、论文第一作者为东南大学本科生时,研学分值规定为:
①、国际核心刊物 12分
②、国际一般刊物 10分
③、国内核心刊物 10分
④、国内一般刊物 6分
⑤、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 6分
⑥、省、部、国家级学术会议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 4分
⑦、校、市级学术会议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 1分
如论文有多位作者,则分值按以下比例(排名含教师)进行分配:
①、二位作者:60%、40%;
②、三位作者:50%、30%、20%;
③、四位作者:40%、30%、20%、10%;
④、四位作者以上:分值分配比例依照四位作者的情况执行。
2、论文第一作者非东南大学本科生时,研学分值按第1款标准减半计算。
学生须向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提交发表论文的刊物或学术会议论文集封面、目录、论文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填写附件五之一~四项,后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作课外研学分值的认定。
九、专利等授权的课外研学分值认定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取得专利等授权,可获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分值。授权排序第一人为东南大学本科生时,分值规定为:
①、发明专利授权 12分
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5分
③、软件著作权 5分
④、外观专利授权 1分
如同一授权的获得者为多人,则按以下比例(排名含教师)对分值进行分配:
①、二位获得者:60%、40%
②、三位获得者:50%、30%、20%
③、四位获得者:40%、30%、20%、10%
④、四位以上获得者:分值分配比例依照四位获得者的情况执行。
2、授权排序第一人非东南大学本科生时,分值按第1款标准减半计算。
学生须向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提交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填写附件六之一~五项,后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作研学分值认定。
十、聆听科技、学术报告的研学分值认定
1、聆听科技、学术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学材料(如读书报告、文献综述、学年或学期论文、评论等等),填写附件七中的一~五项,经一位副高职称(或以上)教师评阅,再经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认定后,优秀为0.4研学分值;通过为0.2研学分值。
2、理、工、医科类专业学生通过该途径取得的课外研学分值总和最多为1分,文、管、艺科类专业学生通过该途径取得的课外研学分值总和最多为1.5分。
十一、其他研学活动的研学分值认定
各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或研究条件确定其他研学项目,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课外研学分值的认定办法,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审定备案。
其 他
十二、以班级为单位填写规定格式的课外研学分值登记表(附件八),由各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秘书根据上述各项的验收表或研学分值认定表逐次登录每位学生的课外研学分值,最后由院(系)教学院长(主任)签字认定。并像课程成绩单一样保存。
十三、在学生毕业成绩单中登录研学成绩和研学学分时,将上述各项所得研学分值累加,按照如下评定办法:
研学分值 | 少于2分 | 2~3分 | 3~4分 | 4~6分 | 6分及以上 |
登录成绩 | 不及格 | 及格 | 中等 | 良好 | 优秀 |
在成绩单学分栏中记2学分,成绩栏中记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
十四、本办法从2013年8月起对2013级学生开始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抄送: 学生处 科研院 团委 档案馆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