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校长奖、课程奖(含大学英语课程奖)的申报通知

时间:2013-09-22浏览:4645

关于2012-2013学年校长奖、课程奖(含大学英语课程奖)的申报通知

 

 

       2012-2013学年校长奖、课程奖、外语优秀奖的申报工作将于201395日至918日进行,请根据《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东南大学课程奖实施办法》认真组织自评、积极申报。申报结果由各院系教务助理老师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报登记,路径为:教务在线》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评奖管理。

其中一、二年级的校级平台课程(指数学类、计算机类、物理类、外语)的课程奖将由学校统一评定,各院系只需确认参选课程即可。课程奖所奖课程2012级每学期3门,201120102009(五年制)级每学期4门。

根据《东南大学大学英语学分计算及考核规则》的大学英语课程奖评定原则:11级同学在第5学期(即大二上结束)之前取得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605分(含605分)者,将获得英语课程奖申报资格;10级同学在第8学期(即大三上结束)之前取得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70分(含570分)者将获得英语课程奖申报资格。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科。

 

 

 

                                                       教务科

                                                  201394

 

 

附:东南大学课程奖实施办法(2012级)

 

为鼓励学生学好基础知识,充分引导学生对基础理论的重视,鼓励个性化发展,学校对重要的基础课、学科基础课设立课程奖。

第一条参加奖学金评比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注册的本科学生;

2、上学年度没有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二条金额比例

课程奖所奖课程每学期为四门,每门奖励额度为500元。

第三条课程奖实施细则

1、课程奖奖励的学生为二、三、四、五年级(五年制)本科学生;

2、课程奖获得者是当学年参加该课程学习的全部学生排名前5%的学生;

3、课程奖之间可以兼得;

4、课程奖评定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

1)六月份,完成是否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况统计;

2)每学年短学期第一周,各院(系)教务助理公布上一学期每位学生的学习成绩,接受学生查询;

3)短学期第二周,各院(系)组织自评,并上报教务处审核后,由各院(系)发放。

5、若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则取消当学期所有课程奖的评选资格。

第四条设奖课程的确认

1、课程奖的课程应是对本科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和素质培养具有重要作用的校级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学科方向课;

2、一年级、二年级为数学、物理、外语(详见《东南大学大学英语课学分计算及考核规则》)、计算机(特殊专业另行认定)等重要的基础课程;

3、三年级、四年级(五年制)为学校按人才培养规格要求所设立的大类学科基础课。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类别自定后上报教务处认可。

第五条本条例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