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4-10-21浏览:3180

关于选报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选报2013-2014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93号)要求,为了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开展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选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

二、事迹材料

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个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一排列。

2、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个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内使用小标题的要服从文章的实际需要。文章内容要求主题突出、事迹感人、生动形象、格调向上、语言流畅,以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个方面内容的僵硬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职务、职称、姓名等。

4、报送材料中请勿夹杂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至个人简介、事迹正文中。

三、材料报送。

信息学院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请按照以上要求修改完善后于117日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各院系选报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至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1、纸质版材料于20141115日前交至学生处学办施杰处。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施杰OA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