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07浏览:1223

关于在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东南大学校发[2015]16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推免生计划之一为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即推免生担任辅导员工作两年后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请各院系积极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东南大学2016届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选拔工作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院(系)负责人组成。党委学工部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及解释工作。

二、推荐条件

1、东南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门以上负责人、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2、学习成绩优秀,符合东南大学对2016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条件,详情请见校发[2015]161号通知内容。

三、工作程序及进程

“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相关工作为东南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和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学校在下达推免指标时已充分考虑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除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选拔工作组开展的考核外,本项计划的其他推荐和接收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中,具体参照校发[2015]161号通知内容。选拔工作组考核程序如下:

198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不少于3000字),并填写《东南大学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申请表》(附件:http://radio.seu.edu.cn/upfiles/files/201509/07210627.doc)。

2910日前:申请该计划的学生参加由所在院(系)组织的推免生综合考核。院(系)将拟定推免生担任辅导员的学生信息报送党委学工部。

3913日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选拔工作组组织开展考核选拔工作,并将拟定接收的推免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如有疑问,请与党委学工部联系(钮长慧52090280)。

   

 

东南大学党委学工部

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