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21浏览:862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2017年本科预计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2012]1号)要求及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6]8号),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我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在就业活动中的有效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各院、系2017年本科预计毕业生(四年制专业2013级在校在籍本科生,五年制专业2012级在校在籍本科生)

二、拍照安排

 

   

九龙湖

四牌楼

丁家桥

拍照日期

2016326日(星期六)

拍照时间

8:00-17:00

8:00-12:00

8:00-12:00

拍照地点

教四104、教四204

教六104、教六204

前工院(北)

一楼展厅

综合楼104

三、拍照要求:

1请着白色上衣,并注意仪表整洁。

2拍照时需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一卡通(或学生证)并进行登记,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如没有身份证应尽快解决(如无身份证的,户口在校内的同学可到保卫处查身份证号码,户口在校外的同学请到户籍所在地查身份证号码)。

3.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拍照时需交纳拍照费每位同学12元(将于本周在一卡通扣费,请各位同学及时充值,确保扣费时一卡通内有足够余额)

四、信息校对

   采集完毕的图像信息将于620日前完成上传,届时可登陆江苏省毕业生电子图像网上校对系统http://www.jsbys.com.cn)校对相关信息。

五、其他事项

因费用上报省教育厅将无法退费。务必请同学们按规定时间拍照,因故未参加现场采集的学生请在81-112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到上海路203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照相,纸质照片和电子图像由对方统一交付我校。过时将重新交费拍照,所造成的损失,由学生自己负责。

   

教务处学籍科

201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