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届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 | 洪伟 | 副组长 | 张在琛、黄永明、孙威 | 秘 书 | 苗慧贤 | |
组 员 | 陈晓曙、樊祥宁、胡爱群、徐金平、杨绿溪 | ||||||
推免生工作 专家考核小组 | 组 长 | 张在琛 | 副组长 | 黄永明 | 秘 书 | 苗慧贤 | |
组 员 | 陈继新、陈励军、陈立全、樊祥宁、冯军、高礼忠、康维、李文渊、孟桥、宋铁成、王向阳、王霄峻、徐琴珍、杨晓辉、殷晓星、郑军 | ||||||
推荐阶段 :对本校学生 | 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 要求:推荐指标不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分留校和外推 分配原则:按照排名的先后和免研指标数,进行免研志愿的选择。 | |||||
考核 比例 | 要求:如报名人数≤推荐指标数的1.2倍,则所有报名者均参加考核;如报名人数>推荐指标数的1.2倍,比例为1:1.2。 | ||||||
考核形式和具 体要求 | 要求:树立质量意识,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考核形式可以为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 考核形式:课程成绩(100分)、综合能力(12分)、综合面试(30分) 。 面试办法:专业面试(总分10分)、英语能力测试(总分10分)、计算机类课程面试(总分10分)。面试总分=专业面试分+专业英语能力测试分+计算机类课程面试分。 | ||||||
最终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名 原则 | 要求:最终成绩=【课程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30分)+综合能力(满分12分)】/1.42,其中课程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能力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分别为70.42% 、21.13%和8.45%。 排名原则:按最终成绩排列。详细见附件一“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届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则”及附件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届免试研究生排名成绩计算办法说明”。 | ||||||
推荐工作进程 | 1、8月20日前:预排队,绩点排名公示; 2、8月21日前:成绩计算方法公示 3、8月25日左右:完成资格审核,学生提交免研申请,面试,公布面试成绩 4.8月26日前:公布最终排名并审核资格,确定保研名单 | ||||||
接收阶段 : 对校内外学生 | 接收 条件 | 学校基本条件:国内重点院校(学科)推免生。 若接收跨专业、外校、直博推免生,请分别写明要求。 报考人必须同时符合下面两个条件:1、本科专业为电子电气信息类及相关专业;2、所在高校为985、211高校,或所在专业有国家重点学科。 接收类型包括工学和工程硕士方向的推免生和直博生。 | |||||
确定复试名单原则 | 要求:招收推免生数量比例详见本年度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复试比例:原则为招收推免生数的150%。 名单确定原则:按照申请者的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 ||||||
复试考核形式和要求 | 要求:树立质量意识,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考核形式可以为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 考核形式:按各个学科方向组织面试。 面试办法:专业综合+英语应用能力。 | ||||||
拟录取原则 | 要求: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百分制):专业综合占70%,英语应用能力占30%。 拟录取原则: 1、各学科按照复试成绩录取; 2、获得东南大学优秀硕博生源选拔合格证明者直接进入录取流程。 | ||||||
接收工作进程 | 9.25-9.30:审核报名材料,发复试通知; 10.8-10.12:各学科组织面试(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确定,并在发复试通知时告知学生); 10.15前:发布第一批录取通知; 10.12-10.14:部分学科通知第二批复试通知; 10.16:部分学科组织第二批面试; 10.17:部分学科发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 ||||||
需要说明事项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包含的学科有:通信、信号、微波、电路、信安。 | ||||||
院系负责人 签字,盖公章 | 本科生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名: 研究生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名: |
联系人: 苗慧贤 办公电话:025-52091072 手机号:13301588812
2016年 9月1 日
附件一: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届免试研究生
推荐规则
一、 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
1、必须满足学校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推荐条件;
2、学生课外研学学分(除聆听报告外)最低要求为3.0分。
二、 免试研究生破格条件
1、满足学校相关破格条件的同学,可以参加免试推荐;
2、不满足上述“一、2”规定、但满足学校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若名额允许,可以参加免试研究生的推荐。
(1)课外研学学分在2.0~3.0之间的同学,可以按照Q值排名排队,列在正常排队的同学之后,在名额可能的情况下参加保研推荐;
(2)课外研学学分在2.0以下的同学,可以按照Q值排名排队,列在上面“二、2、(1)”排队的同学之后,在名额可能的情况下参加保研推荐;
3、如果某综合能力S分涉及的奖项用于学校规定的破格条件,则该奖励不计入综合能力分中(原与该奖项相抵触的其它奖项可以进入计分)。
三、排名方法
1、按照学院制定的综合成绩Q计算方法,计算每个同学的Q值;
综合成绩Q = 学业成绩P(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S(满分12分)
具体细节见附件二;
2、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专业综合一、专业综合二、英语能力综合,每组由多位专家组成并评定打分,每部分分值为10分,面试总分M值为30分。
3、在学院组织综合面试以后,将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公式为:
总成绩Z=(综合成绩Q + 面试成绩M)/ 1.42
其中,“综合成绩Q + 面试成绩M”的满分为142分,故根据上面公式计算出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4、免研排名不分学术与专业,按照三个梯队,顺序进行:
(1)按照学校下达名额数的120%确定人数,在满足免试条件(含破格条件)的同学中,根据Q值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从而确定入选人员;对入选人员计算总成绩Z,按照Z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形成第一梯队。
(2)除第一梯队以外,满足校、院条件的同学,根据Q值成绩排队,接在第一梯队后,构成第二梯队。
(3)满足学校免研基本要求,但是不满足上面“一、2”条件的同学,按照上面“二、2”的原则,根据Q值排名,接在第二梯队后,构成第三梯队,待学校下达名额有可能的条件下,参加免研选择。
5、第一、二、三梯队构成整个免研选择队列,按照排名的先后和各类免研指标数,进行免研志愿的选择。
6、直博选拔先于面上选拔进行。
(1)符合学校要求的同学先提出直博申请,由学院进行审核;
(2)申请同学参照各学科直博名额数,联系各学科的接受导师,请导师签署接受意向意见,并提供给学院;
(3)学院按照规定, 在符合学校条件并且获得导师接受意向的同学中,参考各学科录取比例,按照总成绩Z的高低确定录取名单;
(4)直博申请不成功的同学,回到面上选拔队列,继续进行免研选拔。
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4日
附件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届免试研究生排名成绩计算办法说明
一、排名成绩Q
排名成绩Q由学生一至三年级的学业成绩分P和综合能力分S两部分相加组成,Q = P + S。排名按照Q值从高到低排列。
二、学业成绩分P计算方法
(一)、学业成绩P值计算方法:
其中:
1. Si为第i门课程的成绩,包括必修课和限选课。考查科目成绩“优”记为90分;“良”记为80分;“中”记为70分;“及格”记为60分;“不及格” 记为40分;
2. Mi为第i门课程的学分;
3. Ci为系数。免修课程为1.2,高层次课程为1.1,一般课程为1.0,缓考为0.8(不包含因病和因公请假而申请的缓考);
(二)、必修课程及相应系数为:
课程名称 | 学分 | 系数 | 备注 |
MATLAB实践 | 1 | 1 | |
大学物理(B1)Ⅰ-Ⅱ | 6 | 1 | 二选一 |
大学物理(A)Ⅰ-Ⅱ | 8 | 1.1 | |
大学英语II | 2 | 1 | 五选三 |
大学英语Ⅲ | 2 | 1 | |
大学英语Ⅳ | 2 | 1 | |
大学英语高级课程I | 2 | 1 | |
大学英语高级课程II | 2 | 1 | |
电磁场与波 | 3 | 1 | |
电工电子实践初步 | 0.5 | 1 | |
电路基础 | 4 | 1 | |
电路实验 | 0.5 | 1 | |
电子电路基础 | 4 | 1 | |
模拟电子电路实验 | 1 | 1 | |
电子电路与综合实验 | 1 | 1 | |
电子工艺实践A | 0.5 | 1 | |
电子信息学科概论(讲座) | 1 | 1 | |
概率统计与随机过程 | 3.5 | 1 | |
高等数学(A)Ⅰ—Ⅱ | 9.5 | 1 | 二选一 |
工科数学分析Ⅰ—Ⅱ | 10 | 1 | |
工程制图 | 2 | 1 | |
体育Ⅰ—V | 2.5 | 1 | |
几何与代数(B) | 3 | 1 | |
计算机结构与逻辑设计 | 4 | 1 | |
计算机科学基础I | 2.5 | 1 | |
计算机科学基础II | 2 | 1 | |
计算机综合课程设计 | 0.5 | 1 | |
计算结构(外文教材)I | 2 | 1 | |
计算结构(外文教材)II | 1 | 1 | |
军事理论 | 1 | 1 | |
军训(含理论课) | 2 | 1 | |
就业导论 | 0.5 | 1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1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1 | |
数字逻辑电路实验 | 1 | 1 | |
数字系统课程设计 | 1 | 1 |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1 | |
微机实验 | 1 | 1 | |
微机系统与接口 | 3 | 1 | |
物理实验(理工)Ⅰ | 1 | 1 | |
物理实验(理工)Ⅱ | 1 | 1 | |
信号与系统 | 4 | 1 | |
信息通信网络概论(外文) | 3 | 1 | |
形势与政策 | 0.5 | 1 |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1 | |
数学建模与数学实验 | 2.5 | 1 | 二选一 |
数学物理方法 | 3 | 1 |
1、通识类选修课不计入。关于大三学年各人选修学分数不一的处理办法:专业及跨学科选修课、专题研讨课不计入P值计算,以年级选修学分的平均值作为基准,每比基准值多一个学分,加0.05分。
2、转系转专业的课程换算: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大一课程成绩按照学校规定,参照我院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经教务处审批后进行学分转换。无法转换的课程进行补修。
三、综合能力分S计算方法
(一)、科研类:
1、竞赛获奖
学生参加国内外竞赛并获奖,可获得相应的竞赛加分。加分分值规定为:
一级竞赛 | 国际一等 | 国际二等 | 国际三等 | |
5.0 | 4.0 | 3.0 | | |
全国特等 | 全国一等 | 全国二等 | 全国三等 | |
4.0 | 3.0 | 2.0 | 1.0 | |
省(大区)一等 | 省(大区)二等 | 省(大区)三等 | 校一等 | |
2.0 | 1.0 | 0.5 | 0.2 | |
二级竞赛 | 国际特等 | 国际一等 | 国际二等 | 国际三等 |
5.0 | 4.0 | 3.0 | 2.0 | |
全国特等 | 全国一等 | 全国二等 | 全国三等 | |
4.0 | 2.0 | 1.0 | 0.5 | |
省(大区)一等 | 省(大区)二等 | 省(大区)三等 | 校一等 | |
1.0 | 0.5 | 0.2 | 0.1 |
说明:
(1)一级竞赛是指与专业直接相关的竞赛,包括电子设计类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智能车竞赛、Robcup竞赛等,同一年份每项竞赛取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同年份加分可以累加;
(2)二级竞赛是指与专业不直接相关的竞赛,包括大学生英语竞赛类,英语演讲赛类、数学建模竞赛类,高等数学竞赛类,挑战杯(创业计划赛)类、物理实验竞赛类等,每类竞赛均取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
(3)国家级竞赛是由国家教育部机构组织的竞赛,由学校及相关企业组织的全国范围参与的竞赛定义为省(大区)级竞赛;
(4)校级竞赛以教务处或者校团委正式发文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比赛为准。
2、发表文章
学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参加国际、在国内外各级学术活动中提交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可获得相应的论文加分。
所有申请加分的论文必须在综合加分申请截止日期前公开发表,会议论文需有全文收录的论文集或能全文检索。作者单位为东南大学(作者单位仅要求标注学校)或者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论文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同一种非核心类期刊一年之内(按自然年度计算)发表的论文加分不累加。国内省级以上学术活动论文(全文收入论文集)至多算两篇加分。
加分分值规定为:
序号 | 学术论文级别 | 加分 |
1 | 国际著名学术期刊(Nature、Science) | 5.0 |
2 | 国际核心刊物 | 3.0 |
3 | 国际一般刊物 | 2.0 |
4 | 国内核心刊物 | 2.0 |
5 | 国内一般刊物 | 0.5 |
6 | 国际学术活动论文(全文收入论文集) | 1.0 |
7 | 国内省级以上学术活动论文(全文收入论文集) | 0.2 |
如论文有多位作者,则学分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1)一位作者:100%;
(2)二位作者:60%、40%;
(3)三位作者:50%、30%、20%;
(4)四位作者;40%、30%、20%、10%;
(5)多于四位作者:按照“四位作者”情况计算前四位作者的分值,第五位及以后的作者一概不计分;
说明:
(1)国内一般刊物的定义为:有正式的出版号且向全国发行的且与本专业也相关的期刊;
(2)国际一般刊物的定义为:有国外发行的且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
(3)国际核心的定义为:由国外发行的且被EI或SCI收录的且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
(4)国内核心的定义请参阅:《东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刊物目录》、《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核心库和扩展库来源刊物中所列的与本专业相关期刊;
(5)国际学术活动论文若全文被EI或SCI收录(提供收录检索证明),则被认定为国际核心刊物;如果部分被EI或SCI收录,则被认定为国际一般刊物。
(6)在上述刊物发表论文均以通过情报检索机构检索并出具书面证明为准,具体详见《东南大学关于学术期刊认定的说明(试行稿)》。
3、创新实验计划
学生参与并完成《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
项目结题验收成绩为“优秀”,分别给予项目组加分3.0和2.0;
项目结题验收成绩为“良好”,分别给予项目组加分2.0和1.0;
项目组成员则根据结题验收表上的承担工作量比例获得个人加分。
(二)、素质类:
学生获得荣誉表彰或者承担社会工作可获得相应加分。两类加分中,同类的加分取最高荣誉(最高职位)加分,不累加。不同类别可以累加。同一序号奖项只加一次分。
加分分值规定为:
1、荣誉表彰
序号 | 荣誉奖项 | 加分 |
1 | 国家级先进个人 | 5.0 |
2 | 江苏省先进个人 | 2.5 |
3 | 东南大学三好生标兵 | 2.0 |
4 | 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 1.5 |
5 | 国家奖学金 | 1.5 |
6 | 校长奖学金 | 1.5 |
7 | 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1.0 |
2、担任社会工作
序号 | 社会工作项目 | 加分 |
1 | 连续1年以上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院科协主席、副主席;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且考核良好及以上。 | 2.0 |
2 | 全国先进班集体的班长和团支书 | 2.0 |
3 | 国旗团支部的团支书和班长 | 1.5 |
4 | 连续1年以上担任省级先进班集体、特级团支部的班长和团支书 | 1.0 |
5 | 连续1年以上担任院学生会部长,且考核良好及以上。 | 1.0 |
说明:综合能力加分以12分封顶。
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