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8.29-9.12 | 1、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银行手机APP,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收齐新生助学贷款展期证明,统一交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待审核,签署意见后,返回给研究生本人。 | 1、目前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助学贷款; 2、新生和在校生都可以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3、博士研究生审核时,务必讲解我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政策; 4、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银行APP上进行提交申请。若不申请,无法打印贷款合同书。 |
9月21日前 | 辅导员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助学贷款资格审核,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银行网上进行审核。 | 1、拟贷款研究生以及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已婚者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拟贷款研究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3、拟贷款研究生本人研究生证复印件:届时研究生证未办好,可以使用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4、卡详细信息查询单:拟贷款研究生本人持学校所发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在中国银行的任意网点打印。5、拟贷款研究生本人(借款人)贷款申请书(可手写)。 |
9月30日前 | 研究生院登录APP,完成学校审核。 | |
10月中旬 | 组织中国银行和研究生进行现场合同签订,并进行诚信教育 | 根据学制来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年·生。 |
12月中旬 | 贷款到学校账户,待研究生院审核学生在校状态后发到研究生账户 |
中国银行咨询电话 025-58059820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9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