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资助金额及名额
资助等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合计 |
金额 | 4500元 | 3500元 | 2000元 | |
名额 | 15 | 20 | 65 | 100 |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2019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2、申请人需通过资助服务-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审核通过名单需进行公示。
3、各年级于10月20日前组织评审并在系统中审核,评审结果公示5天。
4、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报教育部。
四、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联系人:张思联系电话:52090282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