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大学2019年本科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时间:2019-10-30浏览:1753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19号)和《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19-2020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且在2019-2020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

国家助学金二等3900

国家助学金三等2600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以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人数为标准,分配名额。

学院

一等

二等

三等

小计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含无锡分校2个名额)

13

21

57

91

  

2114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同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三)

3116日前根据《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

4118日前,学院提交学生处。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9118日前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纸质版)、《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三,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活52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1028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pdf

附件二:信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