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资格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0-10-20浏览:739

关于2021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资格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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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资格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杨鹏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205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校研生[2019]36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2021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资格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报条件,请参照《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或《东南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要求:内容属实,所在单位盖章,校内合作导师签署意见。)

首次申请校外导师,需要提纸质版申请表、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申请校外导师续聘只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表。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相关院系(同时提供电子版)。

       2、院系初审

    各院系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无误后,将初审结果填入《2021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院系盖章后提交至各学位评定分委会。

        3、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开会讨论投票(1/2及以上分委会成员表决同意为通过),评审结果填入《2021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校外导师申报表决票汇总表》(附件5)并注明分委会得票,由分委会主席签署意见后院系盖章。

    材料报送: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请将以上两份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各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以及申请人的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截止时间: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结束后一周内)。

         4、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对分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审批,最终结果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研究生院颁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书。

    联系人:顾海燕    联系电话:83792529     邮箱: ghy7755@seu.edu.cn


附件1: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pdf

附件2: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3:东南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4:2021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5:2021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校外导师申报表决票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