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10-07浏览:8044

    根据东南大学印发的《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0号)(附件1)、《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信息政字〔202311号)(附件2)和《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研究生院分配给学院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 11 名,硕士研究生 19 名。

二、评审程序

12023107-109日,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请导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提交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申报支撑材料的复印件(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930日,含930日),评审委员会保留核实原件的权力。

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审批表需导师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2)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申报支撑材料的复印件,请将所有材料按序整理;

3)将申报支撑材料梳理成一页word文件(宋体,4号大小文字),对支撑材料分页数列举对应成果,例如:第1-10页:一作已收录SCI论文——论文题目,首行标题为:学号-姓名-申报支撑材料清单(如申请破格请标注),并附在支撑材料首页;

4)《信息学院国奖参评材料申报信息表》(附件4),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参评材料申报信息表;

5)个人事迹材料,参照《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附件8),压缩包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个人事迹材料;

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参评诚信承诺书》(附件9),诚信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字;

7)《信息学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名单》(附件10)。

以上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破格学生

电子申请材料:材料(3)+(2)合并成一个pdf(命名:破格_学号_姓名_国家奖申请佐证材料)、(4)、(5)、(7),请于202310823:00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01013243@seu.edu.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统一为“破格_学号_姓名_国家奖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材料(1)、(2)、(3)、(6),另外,若以论文破格,必须提交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且证明中明确“已发表”。请于2023109日上午900-11:00,提交至纪忠楼Y101-2(九龙湖校区),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或者逾期提交者均不予受理。请所有申请者加入QQ群:935265833,备注:学号-姓名。

2)无需破格学生

电子申请材料:材料(3)+(2)合并成一个pdf(命名:学号_姓名_国家奖申请佐证材料)、4)、(5),请于202310919:00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071560626@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统一为“学号_姓名_国家奖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材料(1)、(2)、(3)、(6),请于20231010日上午900-11:00,提交至纪忠楼Y101-2(九龙湖校区),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或者逾期提交者均不予受理。请所有申请者加入QQ群:935265833,备注:学号-姓名。

2109-10月10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破格申请材料。

31010日,学院将初审通过的申请破格学生名单和材料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1013日前,对所有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答辩,学生答辩的顺序以当场抽签为准,根据评审委员综合打分讨论并确定拟获奖名单,待研究生院管理办将破格审定结果反馈至院评审委员会后,根据批复,若有未批准破格的同学则名额依序顺延。用于破格的相关成果不纳入国奖评审参考。

51013-1019日,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通过学院网站,研究生QQ 群等方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61020日,公示如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7、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申请裁决;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确保获奖研究生的优秀质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评审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侧重对学生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

9、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注意事项

1、在破格条件认定中,学生所获成果第一单位应属于东南大学,且在我校在读研究生期间获得。用于破格的相关成果不纳入国奖评审参考。

 2、评审对象:凡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文件申请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在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修完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学制内主要指2019级本科直博、2020级博士、2021级硕博、2022级硕博。2023级新生不参评,2023级博士新生参评博士新生奖学金。其中,参评的硕士生,应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相应必修课程学分,且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 25%。参评的研究生,已参加中期考核者须考核通过。

 3、首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未获通过者的申请材料可用于后续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首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通过者,如再次申请后续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提供最近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后取得的符合申请条件的新材料。

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时的成果使用。

另外,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意见,评审过程中,同等情况下向工程硕博士适当倾斜。

4、务必按照时间要求提交、上报相关材料,过时不予认定。


注:附件5、6、7为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最终版本,本次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奖学金评审成绩以此版本为准。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pdf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信息学院国奖参评材料申报信息表.xlsx

附件5、2021级硕士前25%end-以此为准.xlsx

附件6、2022级硕士前25%end-以此为准.xlsx

附件7、博士成绩排名end-以此为准.xlsx

附件8、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docx

附件9、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参评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10、信息学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