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学生综合基本技能训练的通知(08.2.20)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2-22浏览次数:3431

各相关院(系)、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落实本科生综合基本技能训练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基本技能水平,学校从2008年2月18日开始组织动员学生进行电子技术、物理实验、计算机和英语综合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发放各科基本技能训练提纲及训练题。该项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牵头,具体由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物理实验中心、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和学生所在院(系)组织落实。
    各承担基本技能训练工作的院(系)部门应依据训练方案切实落实训练,认真指导学生,提高训练效果。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配合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的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监督指导和沟通联系等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参加综合基本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参加训练的学生要充分认识本次训练活动的重要性,并在训练中勤于动手,善于思考,利用学校提供的机会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实践动手能力。
    学校将在3月下旬集中对本次综合基本技能训练的效果以“东南大学综合基本技能竞赛”的方式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学生继续参加强化训练,且必须在4月上旬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次验收。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综合基本技能训练活动,学校实行如下措施:
1)  各科基本技能竞赛成绩优秀者,将获得单科竞赛成绩优秀证书;
2)  按规定必须参加两门基本技能竞赛且全部合格者可以获得0.5课外自主研学学分;  按规定必须参加三门基本技能竞赛且全部合格者可以获得0.75课外自主研学学分;按规定必须参加四门基本技能竞赛且全部合格者可以获得1.0课外自主研学学分。
3)计算机基础和电子技术基本技能竞赛可以作为不及格重修,凡原科目不及格但此次竞赛通过的学生该科成绩可以记为及格。
4)物理实验基本技能竞赛可以作为不及格重修,具体规定如下:
    凡原先理工科大学物理实验(上、下)成绩有一学期不及格的同学,将按此次技能竞赛(含技能测试补考)成绩的等级,给予对应学期的课程重修成绩。
    凡原先两学期成绩均不及格的同学,如果在技能竞赛中成绩为优秀,则两学期课程重修成绩均记为良好;如果在技能竞赛中成绩为良好,则两学期课程重修成绩均记为及格;其余情况,只给予大学物理实验(上)对应的重修成绩。

    综合基本技能训练的相关要求、具体训练时间安排、各科训练提纲及训练题等内容均已发布在计算中心网站的“网络资源”栏目(http://cc.seu.edu.cn/teachman/netsource.htm),同学们可点击“技能训练资料”下载电子版附件。稍后相应的纸质材料也将发放到各位同学手中。


附件:

1.  综合基本技能训练进度安排表

2.  综合基本技能训练相关注意事项


教务处  学生处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