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申请的同学到电子公告牌“下载区域”下载表格,仔细阅读文件,对照相应条款,填写申请表并附上个人事迹(5000字以上),在本周四中午12:00前送学办,学院择优评审后推荐1人上报学校学生处,学生处进行评审后上报省教育厅。
****根据文件要求,省先进班集体拟向学生处申报06-07学年校先进班级040053班。
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普通高校本科在籍学生。
二、 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学习刻苦,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 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院(系)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 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经济管理学院、交通学院、临床医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各院(系)限报两人,其余各院(系)限报一人;“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各院(系)限报一个;先进班集体为差额评选,由学生处统一评审。
各院(系)请在4月11日16:00之前将推荐省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及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报至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请到学生工作网站下载中心(校主页——人才培养——学生工作——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上报材料需为打印件,表格形式不可做改动。
先进个人材料请注明申报“三好学生”还是“优秀学生干部”,并注明学号。
联系人:童伟 江莉莉
联系电话:52090282 52090283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