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招录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2-19浏览次数:5918

招录简章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2009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方案》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镇江市公安局拟从2009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录2名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具体要求:
一、职位设置及专业:
镇江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职位,招录专业为:通信工程网络方向。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除符合2009年招考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四)招考对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含),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到5.0。其它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三、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由镇江市人事局、公安局按照规定程序实施。
(一)报名、面试考核。对符合招录条件的报考人员,招录单位可组织专业测试,经测试和考核,确定初选人员,并组织填报《江苏省公安机关2009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
报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的考生,也可参加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
(二)体能测试、体检。对初选人员,按照省人事厅、公安厅《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由招考单位负责组织体能测试和体检。根据考核、体能测试和体检结果,以职位招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三)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统一参加江苏省2009年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B)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考试时间为2009年3月22日。
具体安排为: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四)心理素质测评。参加笔试的考生,统一参加省人事厅和省公安厅组织的招录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测评时间为2009年3月22日下午2:00-3:30,测评地点由省人事厅、公安厅确定。
(五)政审和录用。对通过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由市人事局和公安局综合面试考核情况,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合格办理录用手续。
 
 
 
 
镇江市公安局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