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夏普奖学金”、“夏普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29浏览次数:4792

信息学院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4日下午17:00前,请在学工系统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表格,两者必须都有。截止日期到时,如未提交材料或者材料不全,自动取消评审资格。根据学生处要求,一年内,企业类、校友类奖学金不可兼得。请仔细阅读学生处下发通知。
 
学校和夏普基金会分给信息学院一等奖1个名额,三等奖1个名额,奖学金在大三、大四同学中推荐选拔的要求,一个在06级中选拔,一个在07级同学中选拔。
 
“夏普奖学金”、“夏普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奖助学金的申报与评审,采取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初审并推荐,学生处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的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额和名额:
1、“夏普奖学金”奖励名额:9名
一等奖2名,4000元/名
二等奖3名,2500元/名
三等奖4名,1500元/名
2、“夏普助学金”奖励名额:6名,2000元/名
二、奖励对象及条件:
1、奖学金奖励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等奖一名,三等奖
两名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一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显示工程、信息光电子工程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
外国语学院:日语  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
2、助学金奖励专业:能源与环境学院、人文学院、经管学院、临床医学院、艺术学院、交通学院  专业不限,每院(系)一名。
3、奖励条件:
(1)基本条件:
A.遵纪守法,品德优秀;
B.认真履行大学生义务,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
C.好学上进,考试成绩良好以上;
(2)奖学金: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四年级学生
A.一等奖学金获得者需当学年成绩综合评价优秀,专业排名前30%;
B.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需当学年成绩综合评价优良,专业排名前40%;
C三等奖学金获得者需当学年成绩综合评价优良,专业排名前60%;
D.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优先考虑。
(3)助学金:全日制本科生一至四年级学生
A.品行端正,诚实勤奋,无不良嗜好;
B.家庭经济拮据,生活来源困难,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C.成绩良好,当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注:获夏普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兼得其他企事业单位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上报内容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可在学生工作网站下载:主页-院系部门-行政机构-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下载中心)两类,具体说明如下:
(一)纸质版: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需院(系)学生线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一份,内容包括:
1、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
2、东南大学奖助学金获得者情况登记表
3、教务出具上一学年成绩单(签章);
4、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Excel格式)
5、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特指助学金获得者);
注:07、08、09届需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06、05届学生需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出示
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电子版: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Excel格式),请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至学生处学办李晓东信箱。
请各院(系)于2009年11月6日中午12点之前(下周五)将所有申请材料报至九龙湖校区学生处学办,电子版材料请通过OA发至李晓东信箱。
 (三) 本次奖助学金评定,学生需在学工系统申请,辅导员审核,院系审批提交,奖助学金汇总表以系统生成为准,请督促学生完成在学工系统的申请。
联系人:童伟  李晓东                             
电话:52090282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