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离校办理户口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05浏览次数:4887

1、入校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无需办理。本科毕业升入本校研究生的,无需办理,户口保留至研究生毕业。

2、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的流程是:保卫处依据学生处就业办提供的派遣信息批量办理户口迁移,由院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3、没有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必须在20111215前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逾期仍不办理的,学校不予出具与户口相关的任何证明。

4、以下几种情况,需到保卫处现场办理。①已升学到外校的毕业生,凭录取学校的相关证明到保卫处现场办理。②国防生凭《入伍通知书》到保卫处现场办理户口注销。③除医学院外,02年、03年入学,今年毕业离校的学生,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创业新村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5、毕业生原则上在本人所属校区办理户口迁移,如在校期间办理过转系,请注意离校系统中的户口状态栏:该栏目显示为中央门派出所的到丁家桥校区办理。

6、各校区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校区

负责人

  

  

   

四牌楼

老师

上午8:00至下午5:30

沙塘园2102

保卫处户证科

83792086

九龙湖

老师

老师

上午900至下午430

北门保卫楼一楼办证大厅(校医院旁边)

52090108

丁家桥

老师

上午8:00至下午5:00

丁家桥校区办公楼一楼101(保卫办户籍室)

8327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