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硕】办理延期答辩申请和抽盲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8-24浏览次数:5982

关于2008级硕士研究生办理延期答辩申请

和抽盲审时间的通知

 

各院(系、所)、2008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重申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 现对学制为二年半的2008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预计在2011310不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2008级研究生,应在20101210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延期答辩申请手续。未办理延期申请的同学应在310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若未办理延期答辩申请且未能在310前完成答辩申请的,则其学位论文将作盲审处理。

2.2010-2011学年抽盲审时间安排如下:2010830-92020101210-20113102011420-520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

培养办地址: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107

            九龙湖校区纪忠楼Y102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