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决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名额及金额:
奖项名称 | 金 额 | 09级名额(人)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 | 每人4000元(一学年) | 8 |
二等 | 每人3000元(一学年) | 21 | |
三等 | 每人2000元(一学年) | 9 |
四、注意事项:
1.助学金的评选主要以家庭经济情况为依据;
2.本次为2010-2011年度助学金的评选,评选对象为已经申请贫困生的同学,包括新转入我院的完成贫困生认定的同学。
五、上报材料:
1.下载填写《09级2010年助学金申请表》,上交学办。
2.按要求在学工系统中完成申请,申请理由必须达到字数要求。
3.纸质材料的上交以及学工系统中的申请请于10月20日晚6:00前完成。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10-12
附:
09级2010年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