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本科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27浏览次数:3504

10 28 日(周四),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将前往我校四牌楼校区和九龙湖校区与学生签订20102011 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请四牌楼校区和丁家桥校区的学生于上午900 在东南院207 签订贷款合同。

2、请九龙湖校区的学生于下午100 在教四304 签订贷款合同

 

另外,请各位老师再次提醒学生准备如下贷款材料:

1)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 周岁,即1992 12 1 日后出生的学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担保的公证书原件);

2) 本人法定监护人及第三方亲属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监护人及第三方亲属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手机)的一张三个月以内的缴费单据原件。

3) 由本人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盖章过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 有效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及相应存折首页的复印件;

5) 老生需提供全部的成绩单,并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注:1、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亲,第三方亲属是指除父母以外直系、旁系亲属。

2如若无法办理相应存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国银行借记卡至中行任一网点柜台办理7862 交易,打印出该借记卡的账号。

 

注意:

1、请辅导员务必到现场协助银行指导本院(系)学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2、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由学生本人带到现场;

3请学生带上黑色签字水笔、剪刀和胶棒等文具;

4、贷款学生签订好合同后交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交至学生处学办何天宇处。

5、请通知学生务必准时入场!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 10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