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弘扬红色旋律 奏响青春之歌”主题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15浏览次数:5745

关于举办“弘扬红色旋律 奏响青春之歌”

主题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共度第92个“五四”青年节,讴歌中国共产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建立的功绩,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红色旋律,东南大学团委、艺术指导中心共同决定,将于20113月至5月期间举行 “弘扬红色旋律 奏响青春之歌”主题合唱比赛。本次比赛具体事宜如下:

1、本次比赛的主题为:

弘扬红色旋律 奏响青春之歌

2、比赛自3月份启动,计划分别于4月中旬举办初赛,5月上旬举办决赛,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3、参赛人员:代表队以院系为单位参加,参赛人员为各院系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各院系可挑选出12支合唱队,参加比赛。要求本院系在读全日制本科生总人数超过600人的,每支合唱队伍人数不少于120人;本院系在读全日制本科生总人数不足600人的,每支合唱队伍人数不少于80人。

4、参赛曲目及表现形式

各院系合唱队伍须准备三个曲目,即一首必选曲目及两首自选曲目。必选曲目为东南大学校歌。自选曲目分为初赛和决赛两种,各参赛队分别从两种推荐曲目中进行选择(初赛演唱校歌+初赛曲目;决赛唱校歌+决赛曲目),以作好相应的准备。

各参赛队须自行拟定报幕词(不超过80字),由比赛主持统一朗读。伴奏可以采取钢琴、手风琴、伴奏碟录音等多种形式。

各参赛队可在曲目中加入领唱、朗诵等形式,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符合比赛之规定,一旦查出有违反规定者将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指挥可由老师担任(单位不限),对于指挥由本院老师或学生担任的院系在排名时将优先考虑。

5、比赛评比

本次比赛,会对合唱进行评比。评委将从院系组织工作、表演形式、演唱水平、精神状态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其中:

组织工作主要包括:合唱人数符合规定、队员排位整齐争气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等

表演形式主要包括声情并茂、参赛队员着装统一、表演形式多元化、技巧化与歌曲风格相符并具有设计的新颖创新性、观赏性,体现一定的合唱艺术性,有感染力

演唱水平主要包括完整恰当地表达歌曲情绪、演唱曲目的难度、声音和谐统一宏亮协调、音节奏准确、主次声是否走音、强弱对比层次分明得当、指挥手势准确到位、姿势优美

精神状态主要包括:演唱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演员演唱时精神饱满、乐观积极向上、有良好的台风、演唱时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朝气和热情等

暂定评分标准

初赛:满分100分(组织工作30分、表演形式10分、演唱水平50、精神状态10

决赛:满分100分(组织工作20分、表演形式230分、演唱水平540、精神状态10

初赛选取12~14支参赛队进入决赛,决赛最终将评选出特等奖2个、一等奖4个、二等6~8个、三等奖若干。

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将会对成绩进行汇总,向全校公布。

6、时间安排

3月上旬为活动发起阶段,各院系须于313前将挑选出的参赛队伍报至校团委(报名内容包括院系、指挥、初赛与决赛曲目、人数),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充分发动尽可能多的研究生同学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

314415为组织实施阶段,各院系应认真组织排练,为广大本科生、研究生同学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提供服务。

4 - 5月为比赛开展阶段。初赛时间初步定于41617日,决赛时间初步定于54

7、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希望各院系、单位对本次比赛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确保本次比赛的高水平。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艺术指导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