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派出工作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5浏览次数:7971

一、   教师出国(境)申报

 (一)申报表填写要求:

1、请填写并打印《东南大学出国(境)申报表》.doc(一定要双面打印,请勿改动格式和排版),并由申请人所在院系党、政领导分别签字、盖章。

2、出国(境)一个月以上者,请至人事处会签。

3、涉密人员请至校保密办会签。

4、涉密人员请填写并打印《东南大学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doc(一式三份)与《东南大学涉密人员参加境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登记表》.doc(一份)。

5、出境如使用985经费、211经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请到研究生院会签。

(注意:表格请逐项认真填写,出访经费请一定要认真填写(批件上会打印所填写经费号,财务处只能从批件上的经费号中予以报销。如出国回来后需更改出国经费报销号码,定要重新填写申报表以让校领导审批!)

 (二)政审表填写要求:

1、三年之内未出国(境)者,填写并打印《东南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审查表》.doc (请院系签字盖章)及《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doc(此表不需盖章,请一定要双面打印)。

2、三年之内有出国(境)记录者,请填写并打印《再次出国人员审查表》.doc (请院系签字盖章)。

以上表格填好后,请附邀请函复印件两份,一并交国际合作处。

 (三)护照签证办理要求:

待出国批件和政审批件下批之后,教师先至国际合作处领取批件,再上“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下载办理护照及签证表格,具体操作步骤为:

1、http://www.jsfao.gov.cn/→常用业务表格下载→“因公护照申请卡”(请填写一份)和“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请填写两份)

2、http://www.jsfao.gov.cn/→因公签证要求→请根据自己前往的国家填写相关签证表格

以上表格填好后请交到外办徐老师处!

 

二、 研究生(硕士、博士)出国(境)申报

1、请填写并打印《东南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doc(请一定要双面打印,表格请逐项认真填写)

2、在外经费来源为导师科研项目的需填写项目号并需导师签字同意,经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及邀请函复印件一份报国际合作处。

3、出国(境)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东南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的反面必须至四个部门签字盖章

说明:学生需执因私护照出国(境)并自己办理有关的签证手续。如学生户口在校内的,可在申请表经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正面复印,执复印件赴校保卫处办理有关的办理护照手续。签证过程中,需办理学校相关文件的,需将领馆网站的相关页面打印,再至国际合作处办理(待申请批准后才能办理有关签证文件)。

学生自行至相关国家驻上海领馆进行签证!(江苏省外事办公室可代为办理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的因私签证手续,学生也可申请由国际合作处代为办理上述国家的签证手续。)

 
三、 本科生出国(境)申请

1、请填写并打印《东南大学本科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doc (请一定要双面打印,表格请逐项认真填写)

2、在外经费来源为导师科研项目的需填写项目号并需导师签字同意,经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及邀请函复印件一份报国际合作处。

3、出国(境)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东南大学本科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的反面必须至四个部门签字盖章。

说明:学生需执因私护照出国(境)并自己办理有关的签证手续。如学生户口在校内的,可将申请表复印,执复印件赴校保卫处办理有关的办理护照手续。签证过程中,需办理学校相关文件的,需将领馆网站的相关页面打印,再至国际合作处办理(待申请批准后才能办理有关签证文件)。

学生自行至相关国家驻上海领馆进行签证!(江苏省外事办公室可代为办理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的因私签证手续,学生也可申请由国际合作处办理上述国家的签证手续。)

 

四、赴台人员申报

近期赴台交流日益频繁,特将有关办理赴台手续说明如下:

赴台与会及交流合作必须赴校港澳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如随赴台旅行团队赴台参与任何交流活动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由此赴台因无批件不能报销,且是错误行为)。

(一)赴台参加国际会议(需在与会前两个月申报,因赴台与会需向省台办两次申报)需准备以下材料:

1、 邀请函

2、 在台日程(由邀请方提供:大陆地区XXX来台从事相关活动行程表)

3、 邀请方简介

4、 会议承诺函(会议承办方必须承诺会议是学术会议,无“一中一台”及“两个中国”等政治敏感问题。)

5、 全体与会人员名单(只要姓名与单位)

(申报时上述材料需各一式三份)

上述材料准备齐备后,填写《东南大学出国(境)申报表》.doc(一份)、 《东南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审查表》.doc(一份)(上述两文件需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及 《赴台人员审查表》.doc (一式三份)。

将上述所有材料报校港澳台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出草文件向省台办一报立项。

待省台办立项批准后,申请赴台人员待台方出具赴台旅行证后(需在赴台前一个月),即将台方赴台旅行证复合件(只要带照片页,一式三份)报校港澳台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出具文件二报省台办。

待省台办下达最终批件后,申请人持批件原件赴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赴台进行文化及科技交流活动(含两岸会议)需准备以下材料:

1、 邀请函

2、 在台日程(由邀请方提供:大陆地区XXX来台从事相关活动行程表)

3、 邀请方简介

4、 台方赴台旅行证复合件(只要带照片页)

5、 如赴台参加两岸会议,需出具会议承诺函(会议承办方必须承诺会议是学术会议,无“一中一台”及“两个中国”等政治敏感问题。)及全体与会人员名单(只要姓名与单位)

上述材料准备齐备后,填写《东南大学出国(境)申报表》.doc(一份)、《东南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审查表》.doc(一份)(上述两文件需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及《赴台人员审查表》.doc(一式三份)。

将上述所有材料报校港澳台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出草文件向省台办申请批复。待省台办下达最终批件后,申请人持批件原件赴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注意:赴台所提交的材料需为中文!)

学生赴台参照上述办理,学生填写校内申报表时,只需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doc 或 《东南大学本科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doc ,不需填写政审表。

国际合作处联系人:郝庆九 83793215 徐读山 83793015   耿红梅 8379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