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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2012年下半年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关于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的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实施“文化育人”的系统工程,现正式启动2012年下半年“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各院系团委及所属学生组织;
2、 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
3、 校学生团体联合会及其所属学生社团;
二、申报审批流程:
拨付50%活动经费,活动实施 根据验收成果拨付50%余款 校团委组织人员验收活动情况 专项管理小组审批
学生组织活动申报上级管理部门 汇总所有活动申报至校团委
三、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范围的各院系和校级学生组织所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校园文化活动均可申报;
2、所申报开展的活动应以全面提升学生素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为目的,真正让参与其中的学生受益。同时,所申报的活动应兼具导向性与时代性,将培养和锤炼学生的文化才情与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
3、2012年下半年开始,文化专项资助方向做了重大调整,每年秋季学期重点支持院系活动、春季学期资助社团活动。请各院系团委以文化专项资助方向调整为契机,重点传承院系品牌文化活动、着力打造院系创新性文化活动。2012年下半年的文化活动专项重点资助领域为:喜迎党的十八大主题活动、新生荣校爱校教育活动以及“新生文化季”相关活动。同时,校园文化专项将优先资助各院系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品牌活动;
4、凡申报“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的组织均应认真填写《东南大学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申报表》(见附件)。相关组织负责人均应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专项管理小组将根据申报情况做出是否同意立项的决定和同意资助的额度;
5、申报时间为2012年9月13日至9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6、提交的申报材料为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提交途径为:
各院系团委及所属学生组织的申请由院系团委统一提交校团委
联系人:林可心 手机:18951632652 邮箱:501986734@qq.com
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的申请统一提交校团委文体部
联系人:孔德博 手机:15850680068 邮箱:1026128869@qq.com
各校级学生社团的申请提交学生团体联合会
联系人:杨亦柳 手机:15651872711邮箱:498885270 qq.com
四、 经费的划拨和报销:
1、凡是院系团委获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立项和资助的活动,可向校团委申请在活动举办前划拨批准额度50%的经费,剩余50%的经费将在活动结束后视活动效果划拨;
2、各院系团委及所属学生组织的活动经费统一划拨至院系学生活动经费本;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和学团联获批的立项经费采取报销制,报销前统一填写好财务报销清单;
3、活动结束后的经费划拨和报销时,各活动组织单位需提交相关活动新闻报道作为报销依据;
五、 文化专项基金管理小组:
1、专项管理小组成员构成:
组 长:周 勇
副 组 长:陆 挺
办公室主任:凤启龙
成 员:杨文燮 钱炫丞 杨亦柳 孔德博 林可心
2、专项管理小组职责:
(1)在对提交的活动申报材料,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立项的意见,对于经过修改可立项的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
(2)审核活动申请时应兼顾各校区、各类学生组织和团体;
(3)在活动的进行过程中,对活动实施的效果进行考察;
本通知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希望各院系、各校级学生组织和团体积极组织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的申报工作,为营造品位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贡献力量。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抄报: 各院系党委
抄送: 校党委、团省委
申报表:http://radio.seu.edu.cn/upfiles/files/201209/161701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