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级】国家励志奖、国家助学金申请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7浏览次数:3721

具体通知:http://radio.seu.edu.cn/xueban/info/6230 

《国家励志奖申请表》(纸质版一律采用打印,网上学工系统申请10月8日前,纸质版交到学办时间9月27~29日,10月9日~12日):http://radio.seu.edu.cn/upfiles/files/201209/27104820.doc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律采用打印,网上学工系统申请10月8日前,纸质版交到学办时间9月27~29日,10月9日~12日):http://radio.seu.edu.cn/upfiles/files/201209/27105012.doc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须提交过入党申请书)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通过学工系统贫困生认定)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首修不及格,11级学年年级排名前124名),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②国家助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分别为4000、3000、2000/人,转系生可以申请)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7、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