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南 大 学 学 生 处
关于做好2012年学生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及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于2009年4月和2011年10月,相继颁布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1]510号)。为了做好我校2012年学生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2年中央部属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9号)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院(系)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当前尤其要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接收及审查把关,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相关工作。
2、今年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包括:
(1)2012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2)2012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2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4)补报2011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5)补报201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3、对申请贷款代偿的入伍毕业生,“贷款利息”项的金额计算统一定为从申请人毕业时起至
4、今年暂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学生的院(系),也应告知学生处说明无人申请。
二、院(系)报送材料
1、《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申请学生自行到征兵网站下载或到当地人武部申请)(纸质版二份)-申请学生自行到征兵网站下载或到当地人武部申请
2、《2012年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电子版报学生处
3、《2012年中央部属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电子版报学生处
4、《2012年中央部属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电子版报学生处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纸质材料寄送至: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学生处,邮编:211189。联系人:施杰;联系电话:025-52090283;传真:010-52090283。
2、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
附件一:《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申请学生自行到征兵网站下载或到当地人武部申请)
附件二:《2012年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附件三:《2012年中央部属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附件四:《2012年中央部属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抄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