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3331

         

  校通知201370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学生缴费的现状,现制定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

一、学生缴费方式

1、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学生(含延长学制的学生)缴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卡缴纳或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

1)选择银行卡缴费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在银行卡中存入足额资金,由学校统一操作批量扣款;超过规定时间银行卡中未存款的,只能选择网上支付平台自主支付。

2)选择网上支付平台自主支付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可以自主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的方式,用银联卡予以缴费。

3)特殊原因没有及时缴费的学生,为了不影响其选课,学校将根据其情况,于第二周公布未按时缴费学生的补缴费办法,该部分学生只能依据办法要求办理缴费事宜。

2、新生缴费选择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的,无需支付异地存款、汇款手续费;没有条件选择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的学生,可选择银行卡缴费等方式;具体操作细则以当年度新生入学报到通知为准。

二、缓缴手续办理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可缓缴至当年度的1215。具体规定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二周内通过“学工系统——我的资助——我的学费缓缴”申请缓缴。

1)已获得申请学年国家助学货款或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已经办理申请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3)由空军选培办认可的国防生;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附证明材料);

5)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

2、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缴学费等,报到后一周内,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审核,学校审批确认缓缴手续。

三、超过缓缴期限的学生,若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仍然不能缴纳费用的,经院(系)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生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可参加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

四、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学生,若影响其选课及其它教学活动的,按《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六、本办法学校授权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3年5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