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星网锐捷奖学金及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08浏览次数:3653

关于星网锐捷奖学金及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的福建籍本科生源(学生父母家庭所在地为福建)

 

二.评选条件

1.      优生奖学金:

1.1获得过上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1.2或获得过“单项奖”中“单科学习成绩优秀奖”、“学习进步奖”;

 

2.      科技活动奖学金:

2.1获得过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程序设计大赛、信息安全技术大赛等全国性专业科技竞赛奖项(校级,省级,全国)

2.2对于一项科技活动,只按照参加者在年度比赛中获得的最高奖项颁发奖金,不重复颁奖;

 

3.      特困生助学金:

3.1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并且在获奖当年,申请人的成绩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

3.2在当年国家助学金申请中,被认定为“特困生”的福建籍生源,当年可获得本公司提供的2000元助学金;

3.3获得特困生助学金的同学,如当年同时获得“优生奖学金”和“科技活动奖学金”资格,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项奖金;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星网锐捷奖学金及助学金评选条件详见《星网锐捷奖学金管理办法》

2、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上报《星网锐捷奖、助学金申请表(2013)》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的成绩单相关佐证材料(格式按《星网锐捷(助学金)证明模板》,星网锐捷【奖学金】证明模板)纸质版一式两份)。请符合条件的院系于1014日之前将相关材料送交学生处学生办公室付林处。

3学工系统学生无需申报,评奖结束后由我办统一录入系统

 

信息学院院内申报要求详见通知(http://radio.seu.edu.cn/xueban/info/7663)。

附件:星网锐捷相关材料http://radio.seu.edu.cn/upfiles/files/201310/0814554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