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院(系)名额分配:参见《2013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3-2014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3、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工系统开放至2013年10月17日。
2、各院(系)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2013年10月21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四、评选要求
1.信息学院各年级欲申报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需要10月11日中午16:00前在学工系统中提交助学金申请并上交纸质材料(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各年级提交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年级辅导员安排。
2.提交材料 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打印,字号一律用五号宋体;“户口性质”一栏,打印后用黑色水笔在相应选项的标号上打钩即可。表格请勿改动格式,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学院推荐意见一栏,请务必写清楚同意学生申请的助学金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