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级】关于申请东南大学与台湾11所大学交换生的报名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04浏览次数:2868

 

关于申请东南大学与台湾11所大学交换生的报名通知

 

校港澳台办公室的有关通知,学校将在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选拔2013级(大一)学生(按对方学校的协议要求)赴台湾11所大学交流学习,交流时间:20149-20151月。现将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台湾11所大学名称、名额:

大学名称

名额

备注

台湾大学

2

 

台湾交通大学

5

电机、电气专业不接收交换生

台湾云林科技大学

4

 

台湾中央大学

10

 

台湾中原大学

3

 

台湾东吴大学

2

法学院不接收交换生

台湾东海大学

5

 

台湾逢甲大学

5

 

台湾文化大学

2

 

台湾中山大学

2

 

台湾辅仁大学

2

 

 

2、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积极要求进步,好学上进;

2)性格开朗,有一定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5

4)无不及格课程;

5)有TOFEL成绩或雅思成绩者优先。

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各有关院系经审核可按交流学校各推荐2名学生报教务处,学校进行综合考核后推荐给对方大学,由对方大学确立最终录取名单。

 

3、申请流程:

1申请报名的学生务必到各大学的网站上查询各专业领域及开设课程;

22014310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报名。登陆信息门户my.seu.edu.cn,进入教学服务、出国申请。用户名为一卡通号,密码为统一身份认证密码(与选课、学工系统一致),填写报名申请表(可选择两个申请学校),学习计划安排表提交并打印申请表、计划安排表(学生从37开始填写计划表,到院系教务助理处打印申请表、计划表)。

 

4、交流项目费用:

1)学生需按当年度标准向我校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2)在对方学校学习除学费外所用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

 

5、东南大学有关负责机构:

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联系人:老师,电话:83790271

 

有意赴台湾11所大学交流学习的同学,请于 201431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表和计划安排表(表中各项由院(系)签署明确审核意见),附上成绩单,经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310送交学籍科(联系电话:52090227/52090228)。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0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