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本科生缴费及缓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27浏览次数:2302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本科生缴费及缓缴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之规定,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可缓缴至当年度的1215日。具体规定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二周内(201495日前)通过“学工系统——我的资助——我的学费缓缴”申请缓缴。

1)已获得申请学年国家助学货款或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已经办理申请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3)由空军选培办认可的国防生;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附证明材料);

5)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交《东南大学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经院系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生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

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学生,若影响其选课及其他教学活动的,按《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东南大学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老生)

http://radio.seu.edu.cn/upfiles/files/201408/271322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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