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5年春季东南大学与台湾12所大学交换生的报名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01浏览次数:2338

校港澳台办公室的有关通知,学校将在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选拔2013级(大二)学生(按对方学校的协议要求)赴台湾12所大学交流学习,交流时间:20152-20156月。现将交流学习的有关工作公布如下:

1、台湾12所大学名称、名额:

 

大学名称

名额

备注

台湾大学

2

 

交通大学

5

电机、电气专业不接收交换生

成功大学

2

 

清华大学

2

 

中原大学

3

 

东吴大学

2

法学院不接收交换生

东海大学

4

 

逢甲大学

4

 

中山大学

4

 

辅仁大学

2

法学院不接收交换生

中央大学

5

 

铭传大学

2

 

2、申请条件(每位学生可申请一所高校,可备选一所高校)

1)思想品德优秀,积极要求进步,好学上进;

2)性格开朗,有一定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5

4)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校英语三级70分及以上;

5)无不及格课程;

6)有TOFEL成绩或雅思成绩者优先。

3、申请流程:

2014107前,申请的学生请务必先上网查询交流高校相关专业领域及开设课程,确定交流期间课程的学习或回校后替代或补修方案。申请报名时登陆信息门户my.seu.edu.cn,进入教学服务出国申请,输入一卡通号,密码后,填写报名申请表、学习计划表提交,提交表格后及时与学院教务助理老师联系(电话见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下载专区各院(系)教务助理联系电话)进行审核。

2014109前,院(系)教务助理及负责人(教学院长、副书记)、学生处审核。

申请表审核流程:登陆信息门户管理服务教务科教学管理系统报名管理出国交流管理出国申请表审核(教务助理审核提交教学院长、副书记审核提交学生处审核提交教务处终审)。

计划表审核流程:同上流程出国计划表审核(教务助理审核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提交务处终审)。

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经综合考核后报台湾相关高校,审核后确立最终录取名单。

4学习项目费用及其他:

12年级需按当年度标准向我校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2在对方高校学习除学费外所用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

3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联系人:老师,电话83790271

4)教务处联系人:老师,电话:52090228

 

特此通知。 

 

 

  

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