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16学年第1、2学期课程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1浏览次数:2618

 

关于2015-16学年第12学期课程预选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5-16学年第12学期的预选课工作将于本学期14~15周进行,选课的访问路径为:教务处主页(http://jwc.seu.edu.cn-->教务管理-->学生选课-->正常选课。选课时间安排和范围如下表(在规定时间外选课结果无效):

 

 

 

年级

选课时间

选课范围

14

641250 6102400

2015-16学年第1学期课程

13

651250 6102400

2015-16学年第12学期课程

1211

641330 6102400

2015-16学年第12学期课程

 

 

 

说明:1、因尚未进行专业分流,14级同学2015-2016-2学期的专业课程、体育及通识类选修课的选课,将在专业分流结束后于2015-2016-1学期第1-2周进行。

 

2111213级同学2015-2016-2学期通识类选修课(各年级分别设置名额)的预选工作将在表中时间段同时进行。

 

314级同学短学期专业课程在报到注册后,由本院系教务助理老师根据初步分流结果,发放分流后的班级课表。请同学们根据所发课表上课,并在短学期第1-2周对课程进行补、改选。

 

 4因丁家桥校区不设短学期,暑假后将转往丁家桥校区的同学,不参加此轮选课。需要大类分流的同学,报到注册后由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老师根据初步分流结果,发放分流后的班级课表,请同学们根据所发课表上课,并在开学后第1-2周对课程进行补、改选。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全校14级共有11个学院的同学(学号前两或三位是03A07081012131422242526)需修读《英语强化训练》,其他院系的同学不必选此课程。能源与环境学院032147班、土木学院053141班和交通学院部分专业要求修读《英语强化训练》,因短学期有实习安排,同学们按照院系统一安排时间上课,本轮选课不必再选《英语强化训练》。关于英语强化训练课程类型选择,外国语学院给出了选课说明,详见附件一。

 

新学期开学同学们在完成注册手续后,根据已选定课程,查询相应课表的地点安排准时上课。短学期课程将在短学期第一~二周进行退、改选,14级同学将按照院系确定的专业分流结果同时进行2015-16-2学期的选课。长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全体同学都可对长学期选课进行退、改选。如有问题请联系所在院系教务助理。

 

同学们应严格遵照《东南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先注册、后选课,并在规定的时段内进行选课,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联系。此轮选课为预选,选课结果能否最终生效将由同学们2015-16学年的注册情况确定,有关规定见附件二(校通知【201370号文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选课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联系,或者到所在校区的教务科(办)咨询解决,联系方式为:

 

九龙湖教务服务大厅:教五楼101,电话:5209021852090226

 

四牌楼教务办:五四楼二楼东头,电话:83794380

 

丁家桥教务办:行政楼二楼,电话:83272295

 

选课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和密码(与学工系统、信息门户相同)。选课期间,如遇用户名、密码不能登录等操作问题,请致电网络中心咨询窗口咨询解决,电话:52090048

 

登录选课界面若提示“欠费不能进行选课”,请联系财务处,电话:83793583

 

 

 

 

 

 

 

教 务 科

 

2015.6.1


附件一:

 

2015-16-1学期“英语强化训练”选课说明

 

1、课程面向的学生: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14级需修读《英语强化训练》的院系学生(学号前两或三位是03A07081012131422242526),其他院系的同学不选此课程。

 

此外能源与环境学院032147班、土木学院053141班和交通学院部分专业因短学期实习统一安排时间上课,本轮选课也不选此课程。

 

2、课程类型的选择:

 

课程类型

任课教师

选课学生

A、英语基础技能强化课程(英语四级强化训练)

侯岩,张丽萍,万国瑞

上学期(14-15-2学期)期末成绩<60分的二级起点的同学必须选择该课程类型

B、大学英语研究型课程(英语项目式学习)

上述教师以外的其他任课教师

上述情况以外的学生

 

 

 

 

 

外国语学院

 

 201561


 

 

 

 

附件二:

 

         

 

  校通知201370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学生缴费的现状,现制定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

 

一、学生缴费方式

 

1、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学生(含延长学制的学生)缴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卡缴纳或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

 

1)选择银行卡缴费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在银行卡中存入足额资金,由学校统一操作批量扣款;超过规定时间银行卡中未存款的,只能选择网上支付平台自主支付。

 

2)选择网上支付平台自主支付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可以自主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的方式,用银联卡予以缴费。

 

3)特殊原因没有及时缴费的学生,为了不影响其选课,学校将根据其情况,于第二周公布未按时缴费学生的补缴费办法,该部分学生只能依据办法要求办理缴费事宜。

 

2、新生缴费选择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的,无需支付异地存款、汇款手续费;没有条件选择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的学生,可选择银行卡缴费等方式;具体操作细则以当年度新生入学报到通知为准。

 

二、缓缴手续办理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可缓缴至当年度的1215。具体规定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二周内通过“学工系统——我的资助——我的学费缓缴”申请缓缴。

 

1)已获得申请学年国家助学货款或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已经办理申请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3)由空军选培办认可的国防生;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附证明材料);

 

5)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

 

2、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缴学费等,报到后一周内,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审核,学校审批确认缓缴手续。

 

三、超过缓缴期限的学生,若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仍然不能缴纳费用的,经院(系)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生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可参加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

 

四、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学生,若影响其选课及其它教学活动的,按《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六、本办法学校授权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3年5月15印发